3日内为银行追回135余万元的贷款
近日,宜城法院执行局快执二组迅速出击,3日内执结一起涉标的款135余万元的金融案件。
2016年10月,在湖北某投资担保公司及望某、何某夫妇的共同担保下,宜城某米业有限公司在农发行宜城支行贷款1500万元。2017年11月以后的利息及本金1500万元均未偿还,宜城农发行多次索要无果,遂诉至宜城法院。法院判令米业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担保公司、望某、何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方未履行还款义务,农发行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接案后,当天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并利用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根据宜城农发行副行长周荣锋提供的线索,执行员密切关注着被执行人资金流动情况,每15天进行一次网络查控。皇天不负有心人。5月27日,执行员再次查控时,发现投资担保公司一笔130余万元的款打进襄阳市农发行。执行员胡卫星一边联系襄阳市农发行,请求配合冻结此笔款项,一边驱车赶往襄阳,第一时间向襄阳市农发行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这135余万元存款进行冻结、扣划。
执行员与执行申请人一番配合,每一个执行环节,环环相扣,让对方没有回转余地,顺利执结一起涉金融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