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中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 公布知识产权五大典型案件
4月25日下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发布《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并公布了知识产权五件典型案件。襄阳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宋建立出席发布会。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网、襄阳日报、襄阳电视台等八家媒体参加发布会。
据宋建立介绍,2016年,襄阳中院依法充分履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责,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25件,结案102件。从受理的案件类型上看,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6件,刑事案件6件,行政案件3件;民事案件中,著作权案件12件,商标权案件88件,专利权案件9件,知识产权合同案件3件,不正当竞争案件3件,侵犯商业秘密案件1件。刑事案件中,涉商标犯罪案件5件,涉商业秘密犯罪案件1件。
2016年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呈现四个特点:一是传统知识产权案件仍然占据较大比重,侵害著作权、商标权纠纷案件占2016年知识产权案件的80%。二是专利权侵权案件始终占据一定比例,且案件更为疑难、复杂,争议标的额也越来越大,赔偿数额上升。三是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如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等不断出现。四是系列维权案件数量居高不下。2016年,商标和著作权均出现了大量的系列维权案件,如侵犯动漫作品著作权、注册商标权,“茅台”、“九阳”、“六神”等注册商标被侵权等系列案。中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既注重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又注重通过审判正确规制、引导相关行为,防止过度、不正当的商业维权。
襄阳中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童斌公布五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杨晓波法官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底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在全市法院实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的审判机制,受理的案件数量逐年递增,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维权意识不断提高。
下一步,襄阳中院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审判质效,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
襄阳中院提醒,个人或企业在发现他人侵犯到自己的知识产权时,应做好证据的收集和保护,包括购买侵权产品时的发票,向侵权人寄送警告函,向人民法院和公证机关申请证据保全等。同时,还可通过工商行政部门、文化管理等部门的打假等行政行为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