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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法院六次调解为残疾申请人成功执行32万元

时间: 2018-08-21 09:11 来源: 保康法院

“感谢法院,感谢你们,让我们今后的生活有了着落!” 8月20日下午,在保康法院歇马法庭,瘫痪在床的申请执行人李某委托妻子谢某来到法庭办理领款手续,当谢某现场领到32万元执行款时,她激动地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连声道谢。

2016年,程某在承接一建房工程时雇佣李某为其施工,施工过程中,李某不慎从高处跌落造成颅内受损,瘫痪在床。后经法院判决,被告程某赔偿李某因伤造成的各项损失70余万元,扣除已支付的10余万元,下余6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程某并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2017年3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该案后,执行干警了解到申请执行人李某上有老下有小,妻子长期患病,他曾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而现在却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也因为迟迟拿不到赔偿款,其妻带着家人多次来法院信访。考虑到当事人实际情况,执行干警决定迅速采取措施,先是对拒不执行的程某进行了司法拘留,然而在拘留期满后程某仍未履行义务。随后法院又将其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予以查封。“当务之急是要让申请人拿到赔偿款,解决目前的困境。”眼看时间一天天过去,执行干警孔令藻、卢文涛决定转变思路,重新寻找执行的突破口。顶着炎热,冒着酷暑,他们多次到当事人家中做工作,先后6次组织双方坐在一起协商。对被执行人程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方面阐明拒不执行涉嫌犯罪的法律后果,一方面劝其站在李某的角度换位思考。通过干警的反复沟通和耐心调解,李某同意做出让步,程某也表示愿意想办法筹钱,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随后,程某积极在亲朋好友间奔走借款,终于如期将32万元执行款交到了李某妻子的手中,双方当事人也最终在法庭上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