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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免责承诺书”有效吗?一旦出事,这4类人要担责!

时间: 2018-03-09 18:08 来源: 临泉发布 法律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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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亲朋间少不了聚一聚,吃饭就免不了喝酒不过,前段时间,出现了这么一份承诺书,据说,有了这个东西就可以放心喝酒了,参与饭局的每个人,都在这份承诺书上签字并摁指印,很多人看来,有了这道程序,大家就可以放心喝酒了,那么,有了这份承诺书,真的可以开怀畅饮了吗?酒后出事,同桌就不担责了吗?家属就不能追究吗?

根据《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根据以上几条法律法规可以明确得出结论,共同饮酒人签订的这些“免责条款”,由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无效的。

所以,就算签了这些“醉酒免责条款”,如果一起喝酒的人酒后遭受损伤或者死亡的,共同饮酒人存在过错的,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因签订条款而免责。

小编整理了四种劝酒情形,这么做会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

用“不喝不给面子,不喝就是不认我这个兄弟”等语句,来刺激对方喝酒,往往被劝酒的这个人,大多为了所谓的朋友,面子才端起这杯酒,要知道,真正的朋友并不会真的劝你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明知对方不能饮酒,身体对酒精过敏等状况,但仍然劝其喝酒!旁友,想想,你啥时候得罪他了!

3、未安全护送醉酒者

如饮酒者,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在一旁的朋友没有选择照顾你,将你安全的送回家中等安全地方,一旦发生意外,一样要担责!所以,爱他爱己,就送他回家!

4、酒后驾车不劝阻

看到朋友醉驾或者酒驾,一定要加以阻拦,不然你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关爱他人,就是爱护自己啊!

所以当朋友真不能喝的时候,我们应该多关心理解,以茶代酒,感情依旧!而且酒喝多了之后,容易出现思绪混乱,做出一些不可控的事情,伤害他人!伤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