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保康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7月28日,保康县人民法院对张秀瑞等8名被告人涉嫌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依法宣判。被告人张秀瑞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其他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至十个月不等。
保康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15年12月,被告人张秀瑞、夏永宏以“推牌九”的形式共同开设赌场抽头渔利;2017年2月28日至3月1日,被告人张秀瑞、王光明、杨明等人以索要债务为由对徐某某等实施非法拘禁;另被告人张秀瑞、张大国等人多次在黄堡镇辖区内随意威胁、殴打老百姓,强拿硬要老百姓财物。
保康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秀瑞纠集被告人张大国、夏永宏、刘启旺、朱磊等人,形成以张秀瑞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成员相对固定,在保康县黄堡镇区域内实施开设赌场、高利放贷、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之定罪量刑。宣判时,王光明、杨明、刘启旺等5名被告人明确表示认罪服罚,不上诉。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保康法院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程序意识、效率意识,严格执行“三项规程”,紧扣“积案清零”和“黑财清底”目标,强力推进涉黑恶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审结涉黑恶案件2件10人,执结涉黑恶财产刑案件3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圆满“收官”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