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法院雷河法庭巡回审理一起伤残人员离婚案件
近日,雷河法庭在王集镇观音村,巡回审理一起因伤残行动不便当事人的离婚纠纷案件。
2018年11月26日,雷河法庭法官李鹏程承办了何某与刘某离婚纠纷案件,原告何某以夫妻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刘某不支付子女上学、家庭开支等为由,要求与被告刘某离婚。在送达诉讼文书时,发现被告刘某双手严重残疾,走路摇晃,行动不便,本着“宁愿自己多跑路,不让群众多费力”的便民服务原则,承办人当即决定巡回审理此案,将法庭搬到当事人的家里。
12月18日十时许,审判人员在当事人家的后院中挂起国徽,摆起审判台,开庭聆讯,了解案情。原、被告夫妻在2016年前感情较好,男方在外打工挣钱,女方在家抚养子女,家中盖起了两层小楼,女儿金榜题名考上了大学,一家人过得平平和和。2016年7月,被告刘某在杭州打工时双手卷入洗衣服的甩干机中,造成双手绞伤,住院数月,被评定为三级残疾,经与厂家谈判,得到首期赔偿金11万元后交给原告何某,到2018年下半年,原告何某以家中钱已用完、刘某将其他赔偿款藏着不给其使用为由,外出打工,后又因家庭琐事争吵,何某提出离婚。
为审理好该案,雷河法庭在巡回审理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邀请了人民陪审员及南营法庭具有多年调解经验的老书记员共同参与调解,在庭审调解环节,因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同意离婚,眼看一个家庭即将破碎,主审人及调解人员根据查明的事实,结合双方的诉求,先后由调合到调离,拿出多种离婚分配方案,历时两个多小时,终因原、被告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当事人对审判、调解人员的苦心付出十分感激,再三表示感谢,被告刘某双眼含着眼泪,双手紧紧攒着办案法官的手,哽咽了许久说不出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