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拘留21人,襄州法院掀起春节前“执行风暴”!
2019年1月4日起,襄州区人民法院掀起春节前“执行风暴”,充分利用年前被执行人返家节点,对一批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集中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姚某拒不申报财产,襄州区法院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天。
据悉,被执行人姚某于2017年4月从申请执行人胡某处借款60000元,到期后,胡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姚某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经襄州区法院主持调解,2018年1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原告胡某自愿放弃利息,被告姚某于签收调解书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借款60000元,逾期则利息如数给付。不料,姚某虽然在调解书上签了字,却仍旧不还钱。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樊其勇依法向被执行人姚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多次找其释法明理。但姚某不以为然,既不履行还款义务,也不申报财产。1月21日,襄州区法院依法对姚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每年重大节日期间,我院都会利用被执行人返家过节的节点开展集中行动,春节更是必然开展行动的重要节日。此次行动,我们采用团队化、区域化作战的方式,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襄州区法院执行局长刘建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