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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善于对症下药的基层法官
——肖春杰

时间: 2018-11-12 15:58 来源: 襄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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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扎根基层22年做小事,排忧解难,成百姓的“及时雨”

他,审案经验丰富方式灵活,一朝化解多年邻里积怨

他,善于对症下药,注重理论结合实际

本期《以案说法》为您讲述: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庞公法庭法官——肖春杰

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庞公法庭里,有一位22年始终坚持在基层岗位上,始终坚持司法为民,通过法理与实际案情相结合的办法审理案件的法官,他叫肖春杰 

庞公法庭是襄城区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之一,地处城乡结合部,辖区人口近十万人。近年来由于大面积拆迁改造,辖区内人口鱼龙混杂,案件量也不断攀升,虽然这其中大部分案件都是家长里短的小矛盾,可是一旦处理不得当,就可能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因此如何让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是肖春杰面临的首要问题。

在审理一起继承纠纷案时,肖春杰的断案方式,就让双方当事人都赞叹不已。

这起案件中,原告尤某和刘某是一对年过八旬的夫妇,他们抚养长大的尤某柱系武汉铁路局襄阳工务段员工,尤某柱因为一次意外突然死亡,可是原告却拿不到武汉铁路局和襄阳工务段给付的丧葬费等费用,因此将武汉铁路局和襄阳工务段告上法庭。 

通过耐心细致的审理,肖春杰发现死者尤某柱的家庭情况非常复杂,早年父母双亡的他,在幼年时被原告尤某夫妇收养,可是他生母生前还育有三个子女,其中包含同母异父的姐姐陈某英和哥哥陈某明,以及一个同胞妹妹潘某,生前几人都有来往。在尤某柱死亡后,这三人也向武汉铁路局及襄阳工务段提出继承尤某柱遗产的申请。 

在了解到这一实际情况之后,肖春杰很快发现原告尤某夫妇其实是在诉讼对象上出现了偏差,因此他也迅速确定了案件的审理方向,并亲自前往原告老人家中进行诉讼引导,告诉老人需要增加潘某、陈某英和陈某明为诉讼对象。 

随后,肖春杰又前往了遗产的相关继承人潘某、陈某英和陈某明家中一一进行诉讼通知。 

在进行了诉讼通知后,肖春杰又对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很快,双方在他的调解下达成一致,原被告都如愿拿到了各自相应的遗产。

面对不同当事人各式各样的诉求,肖春杰也有他独到的处理方式。多年来,肖春杰办理诉讼案件时,从不忘记提醒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及时申请保全。 

在诉讼过程中,采用保全措施,是生效判决可以顺利执行的有效保障,也是化解执行难的重要法律手段。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陈某向法院起诉朱某不履行合同,审理案件时,肖春杰就通过财产保全的方式,顺利帮助当事人顺利的在判决结束的几天内拿到了执行款。

庞公法庭辖区内有许多小区,居民众多,为了让居民懂法知法,肖春杰经常将巡回法庭开到社区,在审理案件的同时,也能向居民们释法明理。

这起案件是一起财产损害纠纷案中,原告卿某与被告祁某本是多年的同事和上下楼的邻居,住在一楼的原告怀疑住在二楼的被告不仅制造噪音,还故意向楼下灌水,造成原告家墙体、吊顶、衣柜等泡水发霉,因此向法庭提起诉讼,希望被告祁某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为了做到案结事了,肖春杰决定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就在小区里依靠左右邻里的作用,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在他的调解下,积怨多年的原被告双方终于在法庭上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被告支付给原告12000元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而调解好这起邻里纠纷只是肖春杰此行的第一个工作,接下来,肖春杰还将社区干部组织在一起,进行了一场特殊的普法教育课,从而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工作22年来,经肖春杰审理的案件已经3000多件,近三年结案率高达96%,同时也做到了无信访,无错案和无投诉。

而更让他欣慰的,是老百姓们发自内心的赞扬。而除此之外,他也收获了诸多的荣誉,“襄城区人民法院先进个人”、“襄城区人民法院办案标兵”等,而2017年,他更是荣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的“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肖春杰获得的荣誉,离不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的培养。近年来,襄城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人民法院的生命线,始终坚持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继续实施“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政治建院、质量立院、智慧强院、文化兴院、从严治院,培养出了一批批像肖春杰这样的优秀法官。

在肖春杰身上,闪烁着当代青年法官的情操与风采,他正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无私奉献大无畏精神,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捍卫着法律的尊严,做一个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新时代党员,迎接一个又一个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