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法院受理首例“画皮”诈骗案 邀网警解析网络犯罪惯用伎俩
6月29日,襄州法院三楼会议室气氛热烈。原来,市公、区公安机关网警受该院刑事法官邀请,正在为大家讲解网络QQ“画皮”诈骗相关内容。网警技术人员一面做着PPT课件演示,一面回答着身旁刑事法官的现场提问。在座刑事法官纷纷表示,通过互动学习交流,他们对这种新式网络诈骗有了清晰认识。
据悉,襄州法院近日受理一起新型网络诈骗案件。区检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潘某多次盗用不特定公司高管QQ信息,进行伪装后向该高管所在公司财务人员发送汇款指令,后经数次转账、淘宝洗钱并提现,最终将70余万元纳入自己囊中。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这是该院受理的首例“画皮”诈骗案件。为深入了解此类案件作案手段,审慎稳妥认定案件基本案情,全面保障案件公正审理,襄州法院特意邀请市、区公安网络技术人员就涉案相关专业技术问题,包括公安机关在侦破此类案件时的一般侦破思路和相关侦破技术,及案卷中涉及到的电子证据取证经过等进行讲解和释明。
据市公安局网络安保技侦人员介绍,随着互联网络的日渐发达、智能手机的普及适用以及用户网络安全意识的缺失,互联网诈骗作为一种新型诈骗形式正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并呈现高发态势。就公安机关近年来侦破的网络诈骗案件整体而言,此类案件呈现以下几种发展趋势:一是侵害对象正在由一般个人转向企业高管;二是作案嫌疑人正在由单兵作战转为团伙作案;三是作案手段正有单一转为多元;四是取款方式正在由单一ATM机直接取款转为通过注册空壳公司套现、网络购买实物低价转让或通过赌博网站洗钱等方式实现。
该网络安保技侦人员同时称,“画皮”诈骗是互联网诈骗的一种,其惯用诈骗手法就是伪装成被害人的QQ好友等方式来骗钱。襄州法院受理的这起案件是涉嫌针对财务人员的“画皮”诈骗。当前,针对财务人员的“画皮”诈骗行为实施三个有主要流程:首先,行为人长期卧底大量财务人员交流群,锁定诈骗目标后发布带有病毒的木马链接,通过木马病毒盗取被害人QQ好友中企业高管人员QQ号码信息;然后,行为人对所盗号码进行“高仿”,并使用该“高仿”的作案QQ号码替代原高管人员真实QQ号码;接下来,行为人编造相关借口,利用高仿QQ号码命令财务人员向指定银行账号转汇特定“项目”款项;最后,行为人会通过二次转账、淘宝购买物品并低价转让等方式将诈骗所得占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