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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男子吸毒又贩毒 获刑七年

时间: 2016-09-12 16:37 来源: 谷城法院

去年年底,谷城一“90后”男子张某从广东省经他人介绍,购买到 “冰毒”(甲基苯丙胺)30小袋、麻果6粒后返回谷城县。张某不仅自己吸食,还先后向他人贩卖二次。

去年11月下旬,张某在接到谷城县城关镇居民唐某要求购买毒品的电话后,在城关镇某商住楼门口,向唐某出售“冰毒”及麻果;之后,张某又以相同方式向冷集镇村民李某出售“冰毒”。

谷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其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且被告人张某有吸毒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