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山区促和谐
    在鄂西北山区——湖北省南漳县东巩镇,人们常常看到一位精瘦干炼、年过半百的老法官匆匆来往于村户之间,穿梭于山峦之中,为保一方平安,促社会稳定和谐而化解民事纠纷。他就是年近六旬的南漳县东巩法庭审判员胡世德。
    1986年12月,胡世德从部队转业到南漳县法院后,他主动要求被到偏远的山区南漳县东巩法庭担任法官,这一干就是二十多年。二十多年来,他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树立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理念,把理千家难理之事,解百姓难解之忧作为毕生的追求,无怨无悔,默默无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胡世德是南漳县法院有名的“调解能手”,近九年来他每年结案均在百件以上,案件调解率居全法院之首,达到80%以上。
    2005年1月21日,南漳县东巩法庭受理了何某诉陈某返还财产纠纷一案。何某雇人开着自己的手扶拖拉机出门拉货,途中将 70多岁陈某的母亲吓倒在地,陈某一怒之下将拖拉机扣押,当时正值农历腊月十七,家家户户准备过年之时。按照法律程序此案最早也只能在次年正月初二开庭审理,矛盾不化解势必导致局势恶化,影响春节的和谐稳定。胡世德想到这些,当天迎着风雪深一脚浅一脚地赶到了当事人的住处,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苦口婆心地宣讲法律,终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协议后,胡世德才拖着被冻僵的双脚回到法庭。 
    胡世德能几十年如一日地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是因为他有着浓厚的乡土情,视社会稳定和谐为己任。无论山高路险,数九寒天,高温酷署,漆黑夜晚,只要有纠纷发生,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化解矛盾。 
    2004年12月,东巩福利院两腿高度截肢的残疾人杨某向法庭打去了求助电话,声称其同胞姐姐向其借款9000余元不还,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胡世德得知后,立即来到常年与轮椅为伴的杨某面前,当场为杨某办理立案手续,通过快审快结在一个月内作出了判决,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杨某深受感动。 
    由于胡世德办案公道,处理及时,在人们心目中他的威望逐步增强,成为老百姓信得过的好法官。2005年3月15日下午5点多钟,东巩镇王家畈村的两户农民为争水发生纠纷,双方手持锄头、铁锹互毁对方的水管,一件流血事件即将发生。关键时刻村干部拨通了法庭的电话。老胡二话没说,仅用5分钟就赶到了现场,两农户一见老胡来了,当即自动终止了殴斗,等待老胡处理。胡世德从调查案情到调解处理都充满了情、理、法,两农户相互认错,达成共识。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胡世德同志不懈地努力得到了党和政府、人民群众的肯定。他不仅连年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连续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而且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胡世德年近退休,但他仍一如既往保持着对审判工作的无限热情,保持着对人民群众的无限的爱,至今战斗在山区基层法庭的艰苦岗位上。“老牛自知夕阳短,不用扬鞭自奋蹄”。胡世德表示将用自己的余热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编辑:王洪
文章出处:南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