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开德:坚守基层法庭22年
11月30日,一起财产赔偿纠纷,在他和当事人磨了十余次嘴皮子后,顺利达成协议。
12月1日,一起欠款长达9年不还的纠纷,再次在他的不懈努力下调解结了案。
22年来,他爱岗敬业,心系百姓,秉公办案,工作热情,将“忠诚”镌刻在大山深处,将“敬业”融入到每起案件办理之中;他没有太多傲人的业绩,有的只是8030余个平凡的工作日和办结的1000多个家庭邻里纠纷等一些鸡毛蒜皮的小案,无一错案,无一信访,无一改判;他始终默默耕耘,以自己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对工作的无私奉献,演绎着为民、务实、清廉的共产党员的光辉人生。他,就是枣阳市法院平林人民法庭审判员胡开德。
老胡今年57岁。1993年10月,他从部队退伍安置到枣阳法院工作以来,一直默默奋斗在基层人民法庭。而平林镇位于枣阳市南45公里的丘陵山区,法庭条件虽然差,干警先后换了不少,但22年来,“老胡”一直都坚守在法庭,他还动员妻子与其一起住在法庭,一直将法庭视为自己的家。有的当事人忘记了双休日,来到法庭后,他从没有以“今天休息”这样的话将当事人打发走,象正常的工作日一样,认真做好接待工作。
不仅如此,他依然保持着军人特有的作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管刮风下雨,老胡总是早早起床,把法庭办公室、院子打扫得干干净净。他常说:“法庭就是我们的家,一定要时刻保持干净整洁,同时也要让每一位来办事的人感觉到这里也是他们的家,我们就是他们的亲人,这样就让他们觉得是在自己家里办事,能够放心安心的把事情交给我们处理,相信我们会给他们公正的解决。”
自从法庭有了“老胡”,不管干警们是去哪里办案,不管走了多远,他们总是能放一百个心的在外处理事情,因为老胡就是他们最坚强的后盾。就如“老胡”对同事们说的:“你们尽管放心的去办事吧,家有我坐镇,家有我守着,绝对不会出问题的,在家我会把事情处理好的”。每次需要外出办案,听到“老胡”的话,大家就像是吃了个定心丸一样。
在平林法庭工作时,一起离婚纠纷让他印象深刻。今年1月,村民史某来法庭提出与妻子张某离婚,26岁的张某收到起诉书后,十分气恼的称:自己一个大姑娘变成了小媳妇,没有10万元的补偿,门都没有。并扬言要点燃煤气罐,炸掉居住的房屋。接案后,老胡了解到,小两口没有共同财产,再一个张某的脾气比较暴躁,敢说敢做。审理中,为了缓和矛盾,老胡多次找到女方做思想工作,给她讲理、讲法、讲情。而张某则油盐不进,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时间到了农历腊月二十七日,为了让双方过一个祥和的春节,老胡又从社会、家庭、生活等几个方面考虑,循序渐进地耐心做张某的工作。后经过多次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史某支付张某经济帮助款3万元。就这样,一起矛盾随时激化的离婚纠纷案件终于和平解决了。
像这样的案子,胡开德记不清办了多少起。他总是说,只要认真、耐心,再难办的案子也会迎刃而解。
老胡虽然不是科班毕业,但他热爱学习,善于总结。这些年,通过不断的工作实践,老胡总结提炼出“三心”、“四法”的调解思路,即“三心”就是对当事人要有公心、热心、爱心,“六法”就是亲情感化法、缓和矛盾法、疏导和解法、法治教育法),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院领导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并倡导在全院推广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