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上门维修时却起争执,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
客户至上,服务第一。本是芝麻大点的小事,却因两人意见不统一,导致矛盾升级,由电器故障上升到了人为矛盾。日前,樊城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因维修事件造成的故意伤害案。
冯某系襄阳某公司网络维修部员工。2017年9月23日10时许,家住樊城区的小杨因家中电视机无法正常播放,打电话要求该公司上门维修。冯某与同事启某很快来到小杨家中,一番检查之后,二人认为机顶盒和网线正常,应是电视机遥控器没有电池造成的,告诉小杨更换了电池就可以恢复正常。当冯某和启某收拾完工具包准备离开时,小杨却对这个结论不满意,坚持要求冯某二人再检查一下。三人争执不下,小杨抓住冯某的背包带子不放,将其背包带子拽断。哪知冯某个性也很刚硬,照小杨面部就是一拳,两人拉扯中,小杨头、面部被冯某打伤。
经鉴定,被害人小杨被伤及全身多处,致左侧颧骨骨折,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另查明,被告人冯某亲属冯三儿与被害人小杨达成赔偿协议,冯三儿代为赔偿小杨经济损失10000元,取得了小杨的谅解。
樊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冯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冯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