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南漳法院以拘留促执行
拒不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也不履行生效判决,但当带上手铐,进了拘留所,蛮横的被执行人一下“慌了神”。近日,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武安镇人民法庭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彭某缴纳了全部执行款。
据悉,陈某与彭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彭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陈某全部货款。判决生效后,彭某并未按生效的判决履行义务,2019年4月3日,陈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彭某拒不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且拒不配合执行。执行干警一开始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彭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之后通过走访,了解到彭某家中有耕地,且有固定收入,有能力履行义务。
4月10日,执行干警来到彭某家中找到彭某,向其发出最后通牒,若其还是拒不履行义务缴纳货款,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彭某以为执行干警是随口一说,吓唬吓唬他,态度还是一如既往得蛮横,且声称自己没有钱不会给付执行款。
4月18日一早,执行干警来到彭某家,给彭某最后一次机会,但彭某却执迷不悟,执行干警当场向彭某宣读《拘留决定书》,决定对彭某进行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当彭某被带到拘留所的那一刻,才意识到执行干警是“来真的”,于是立即联系家属,让他们尽快将执行款交到法院,并在拘留所写下悔过信,也为自己之前的蛮横态度向执行干警表达了歉意。
目前,彭某家属已将全部执行款交至法院,申请人陈某领取到执行款后不住地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