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首用人脸识别地铁站里拿下“老赖”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南漳法院接到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电话告知,在位于武汉市黄浦路地铁站内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并已予以控制。
南漳法院执行干警会同南漳公安刑警迅速驱车前往交接将王某押回南漳。由公安机关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协助法院查找到被执行人,这在南漳法院还是首例。
王某与南漳某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南漳法院审理,判决王某支付南漳某娱乐有限公司赔偿款23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拒不履行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南漳某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南漳法院于2016年6月8日对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王某收到文书后不予配合,法院于2016年8月对王某进行了拘留,2017年5月对王某在招商银行的存款1484.6元和交通银行的存款8785元进行了划拨,同日对王某在武汉的房产进行了查询,查明王某在武汉无房产可供执行。
王某长期从事装修设计承包每年有一定的收入,具备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下落不明。2018年7月,王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南漳公安列为网上逃犯。2018年10月9日,武汉市黄浦路地铁站的人脸识别预警系统报警,发现疑似网上逃犯。随后武汉市公安局轨道管理分局野芷湖派出所抓捕小组在黄浦路地铁站H出口处将逃犯抓获。
经比对核查发现,正是被南漳法院列为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被执行人王某。于是便有了开头那一幕,现王某已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
南漳法院在查人找物、司法拘留、惩处“老赖”、打击拒执罪方面与公安机关加强协同联动,2018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39件,起诉至法院拒执罪立案23件,办结13件,通过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异地抓获“老赖”7人,办结案件的被告人均履行了执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