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中院公布第四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日,市中级法院公开曝光第四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27家组织法人和51名自然人,涉及案件标的总额2亿多元。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已被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库”,并推送给市信用办、政务服务中心、各金融机构、公安、工商等相关信用合作单位和全国信用征信系统数据库,进行联合信用惩戒。
按照有关规定:“凡经诉讼后不按期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给付义务又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或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而又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对于这种不讲信用、不守承诺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除五保户和低保对象外,将一律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库’,列入黑名单”。市中院敦促各被执行人,看清形势,转变观念,自觉遵守市场法则,秉持诚信守则,尽快履行法定义务。不然,一旦构成失信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将会名誉蒙羞,行动受制。同时,也提醒社会各级组织、金融机构、企业和广大市民,在进行招标投标、信贷审核、签订合同或进行商业交易时,先通过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库或当地的征信机构进行查询,对有失信情形记录的不良当事人,谨慎合作,认真考量,以降低交易风险。
据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浦长军介绍,目前,该院已将4100多名被执行人(含自然人和法人组织)纳入了失信“黑名单”,还将继续加大录入和曝光力度,形成“公布为常态,不公布为例外”的工作机制,不定期予以曝光。对那些失信情形严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故意隐匿转移财产的,人民法院将视情节依法予以罚款、拘留,并按“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让不守诚信的“老赖”无处藏身,付出应有代价。
市中院呼吁社会民众,积极举报失信被执行人行踪及其财产线索。经司法部门查实后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710—3328110 ,0710--3692746)。
附: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