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3年4月25日襄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宋明亮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
宋建立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明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晓红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耀明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勇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
邢军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焦静平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曹勇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柴勇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魏俊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陈守军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涂晶晶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刘贤玉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刘雯莉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李沈岐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靳谢兵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陈小锋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佼莉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杨瑛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杨文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王剑波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高建平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周桂荣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栋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洪斌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褚玉梅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教月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吴小松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汽车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明兰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汽车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程文辉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鱼梁洲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
彭云飞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鱼梁洲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星伟、胡晓昕、张莹、王勃、邓汉生、史青、侯锋、祝红芬为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张仁启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曹勇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刘贤玉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李江平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黄淑荣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魏俊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文丹丹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耀明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邢军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刘峰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褚玉梅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庄和平的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程文辉的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焦静平的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柴勇的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勇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汽车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会光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鱼梁洲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革玉华的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董丽的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