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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等了14年,房产证终于拿到手了!”

时间: 2020-12-16 09:58 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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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洪 本报通讯员 于潇)“真诚感谢襄阳中院,帮助我们解决了困扰14年的办证难题,有179户业主房产证已经拿到手了!”近日,襄阳某商业广场431户业主派出代表,给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2003年至2005年,襄阳某实业公司在襄阳市樊城区一繁华地段开发建设了一综合性商业广场,并将部分商业性房屋销售给431户业主,因当时未完成房屋竣工验收,所以暂未办理房产证。该实业公司与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并收取房款后,又与业主签订了返租协议,后按约定支付租金。

2010年,该综合性商业大楼完成竣工验收并进行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但襄阳某实业公司却未为购房业主办理所有权证,并隐瞒房屋已销售的事实,于2010年至2012年间,又将这些已销售的房屋及土地全部抵押给银行。

一直到2018年,襄阳某实业公司无力继续支付业主租金,业主打听得知,该公司在银行尚有巨额贷款未偿还,他们购买的房屋已经抵押给了4家银行。无奈之下,259户业主联合将该实业公司起诉至樊城区人民法院。

由于银行抵押贷款,法院执行困难重重,未能执行到位,业主们心急如焚。

该系列案业主办证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协调配合,十分复杂,樊城区法院多次出面协调,一直未取得明显进展。

今年年初,业主们集体向襄阳中院反映办证难的问题,要求中院出面协调解决。襄阳中院院长邹磊高度重视,认真听取了案情汇报,责成执行局组成专班,研究制订解决方案。

襄阳中院执行局经过认真分析后,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请求市信访局出面协调住建局、税务局、不动产局等部门,共同化解办证难问题。在政府大力支持下,住建局重新测量了每户的房屋面积,重新签订了合同,市税务部门重新核定税额,依法征税,市不动产局逐户重新核对资料,办证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此时,4家银行已就借款合同提起了诉讼,相关案件也在襄阳中院审理。为了解决抵押的问题,业主们在律师帮助下,依法提出异议,襄阳中院在查明业主签约、交款均在某实业公司与4家银行设定抵押之前,于是裁定支持了业主的主张,认定业主取得房屋所有权优于银行抵押权。至此,制约办证的障碍完全消除。

一开始,解决办证问题并不顺利,业主们情绪激动,提出不同诉求。邹磊多次约见业主代表,听取业主的诉求,又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协调会,不断修订解决方案,完善工作措施。该院执行局局长田玉斌多次接待业主代表,与他们沟通交谈,征求意见,释法明理。他还与业主代表互加微信,及时沟通思想,交流情况,耐心地解释,逐步获得了业主们的理解与配合。

经过襄阳中院与樊城区法院不懈努力,办证难引入司法程序,房产证办理问题取得重大进展。目前,179户业主已顺利办理了房产证,其他业主的房产证办理也正在稳步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