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行受限,保康一“老赖”主动要求履行义务
“姚法官,我是何某,去年赔偿陈某的1万多块钱,我已经准备好了,明天就叫人给你们送去,只希望法院能尽快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中拿下来,不然出去打工连车都坐不了。”近日,保康法院法官姚琼涛接到了一个“稀客”的电话,电话那头,迫不及待要求履行赔偿义务的何某和去年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之所以说何某是“稀客”,是因为他一直和法官“躲猫猫”,为了1万多块钱甚至“失踪”了一年多。2015年,陈某在给何某修建房屋时受伤,双方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后达成调解协议,确定何某于2015年和2016年分两次给付陈某赔偿款13106元。然而,何某并没有按时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陈某在多次追索无果的情况下于去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发现何某与女儿、女婿常年在外务工,仅春节期间短暂回家,即使回家后,何某也躲着不露面,既不履行义务,也从未向法院报告个人财产情况。自以为拖延下去就能蒙混过关的何某没想到法院对他这种“老赖”出了狠招。今年年初,保康法院依法将何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了失信名单后,我们还将其情况发给相关的协助执行单位,使其信用和消费行为受到限制,以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介绍说。
何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报纸、微博、微信上公布后,一下子成为了“名人”,亲戚朋友无人不晓,甚至成了左邻右舍茶余饭后的谈资。正因丢了面子烦恼不已的何某此时还得到了另一个坏消息,购买火车票也要受限制。本准备和家人一起出去打工的何某买不到列车软卧的车票,更别提乘坐高铁了。这下,何某彻底慌了,迫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震慑,他随后委托亲友将其全部案款交至法院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