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女子不如男
张艳,一个现年39岁、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女子,说她普通,是因为她没有法律科班的出身,没有高于他人的聪明才智,她是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1988年,高中毕业的她在司法战线招考公务员时,以全县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入保康县人民法院。20年来,她始终胸怀司法为民理念,忠实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用无悔的青春谱写了辉煌的乐章。
说起法官,人们会联想到在法庭上,威风凛凛、唇枪舌战男子汉的威武形象,一个弱女子是怎样肩负起法官的重任,和男同志们并肩战斗在司法一线的呢?
马桥镇农民陈某在修筑矿山公路时被滚落的岩石击中受伤,与责任单位某磷矿公司达成赔偿16000元的协议。此后陈某旧伤复发,无钱医治,在找原责任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像这样双方已达成协议而且已执行完毕的案子,法院一般会维持原协议。“群众的合法权益绝不能因不懂法律而受到损失,别人不办我来办。”张艳满怀着对老百姓负责的深情立即投入到案件审理中。她到远离县城100多公里的马桥镇,先后四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就地开庭。通过她不懈的努力,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再赔偿原告30000元作为医疗费用。陈某在领到案款时感动不已:“我一个大字不识的农民,也不懂法律,没有法官为我做主,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怎么过,我一辈子记得你们的恩情。”
因财产纠纷,一名年仅9岁的小男孩将自己年已70多岁的奶奶告上法庭,要求奶奶返还父亲因车祸身亡留下的15000元赔偿款。儿子的母亲与儿子的奶奶在法庭上争执不休,几欲反目成仇。张艳仔细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得知双方争议的焦点是都担心这笔钱不能用到年幼的孩子身上,找到问题的症结后,张艳经过认真考虑,建议用该款为孩子购买子女教育婚嫁保险,双方均同意这样解决,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妥善地解决了问题,婆媳之间的误会也得以消除。
20年来,张艳在审判岗位像一阵春风,也如一轮骄阳,她用心去感觉群众,用爱去温暖群众,为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送上一份温暖,用朴素的心善待每一位当事人。后坪镇农民彭某的妻子嫌家庭贫穷,长期离家不归,后又起诉离婚,彭某多年一人在家赡养老人,抚养两个年幼的孩子。寒冬腊月,彭某衣着单薄,冻得瑟瑟发抖地坐在法庭上应诉,张艳见此情景,心里十分酸楚,当即起身回家拿出丈夫的棉袄送与彭某,五尺高的汉子接过棉袄时热泪盈眶。虽经多方努力此案没有达成协议,这个家庭解体了,但她温情的帮助使当事人在寒冷的冬天感觉到了丝丝的温暖。
张艳,大山里一名普通的女法官,二十年如一日地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把自己的最宝贵的年华献给了她所热爱的审判事业,献给了无数身处困境中的人民群众。
编辑:王洪
文章出处:襄樊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