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开设赌场……孙浩等5人恶势力团伙案一审开庭审理
14日上午,以孙浩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案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孙浩,男,无业。起诉书指控,1999年8月,孙浩以索要人民币1万元为报酬,答应别人“帮忙打个人”。不久后的一天,孙浩等5人持猎枪向被害人宋某连开3枪,宋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1999年6月的一天,孙浩与他人因喝酒发生争执,于是便纠结同伙将被害人杨某带到鱼梁洲。孙浩等人用枪对准杨某两条腿各开一枪。经鉴定,杨某的损伤为重伤。
除了涉嫌故意伤害,多年来孙浩还涉嫌寻衅滋事、长期开设赌场。
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孙浩纠集张攀、徐艳兵等人形成以孙浩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涉嫌故意杀害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持凶器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开设赌场等违法行为。该团伙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市检察院向市中院提起公诉。14日,此案在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