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保全助调解 尽责工作获赞许
6月4日上午,一家民营企业将一面印有“保全有力、公正高效”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了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保全办执行员董冰和书记员李雲的手中,感谢他们及时、高效采取保全措施,有力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襄阳某商贸公司与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在我院立案。诉讼过程中,商贸公司向我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我院保全办执行员董冰办理。受理案件后,执行员董冰快速审查,认为其符合保全的条件,可以采取保全措施。随后,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冻结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及时到银行采取冻结措施。历时两天,成功冻结被申请人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避免了被申请人对财产进行转移的风险,第一时间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同时,保全措施的采用也为该案的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该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成功调解,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一直以来,高新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对于涉企纠纷,审慎采用保全措施,既对被申请人财产依法高效保全,又严格审查申请的必要条件,在源头上为案件调解和最后执行阶段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保全措施的功能,防止当事人恶意转移财产逃废债务,及时化解纠纷,最大化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