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法院成功为企业执回185万元借款
谷城县法院执行法官克服因特大暴雨灾害造成的种种困难,成功为汇通投资有限公司执回185万元借款。8月20日,该公司负责人十分感激地说:“执行法官舍小家、顾大家的事业心,以及不怕吃苦的进取心,使我很受感动。”
2011年2月,湖北省谷城县汇通投资有限公司与湖北省十堰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借款一案经谷城县法院判决,十堰公司应偿还汇通公司借款本息185万元。判决生效后,十堰公司一直不履行判决,汇通公司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陈永喜受理该案后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但十堰公司负债累累,资产变卖,员工解散,执行无法实施。
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今年以来,陈永喜多次到十堰公司调查情况,终于摸清该公司将房产变卖给十堰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但其土地使用权尚未过户,十堰公司仍有部分到期债权的情况。陈永喜于是要求某公司协助执行,可某公司找种种理由推诿。鉴于此,谷城县法院遂对其土地进行了查封,并请襄阳市中级法院与十堰市中级法院联合执行该案。经过协调,双方终于约定8月6日上午在十堰市办理相关事宜。
8月4日、5日,特大洪灾将谷城的部分道路、桥梁冲断,陈永喜家的房屋也进水了。为了抢抓难得的执行机会,他将70多岁的老母送往亲戚家后,于6日凌晨和同事王成敏、周书江奔赴十堰。桥面冲断,高速路上车辆拥挤,1个多小时的路程,他们却花了3个多小时走完,而且徒步走了40多分钟。当他们出现在目的地时,正在为恶劣天气侥幸的当事人非常吃惊,只好答应配合。可在兑付时,当事人却一再推辞拖延。执行法官苦口婆心地讲解法理、陈述利害。8个小时过去了,当事人才开出了185万元的支票,案件到此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