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黎的一次邂逅
老黎是我办理的一件离婚案件当事人。
周日,我陪妻子到菜市场买菜。在菜市场门口,隐约听到有人在跟我打招呼,四周没有我认识的人,便继续往里走。
“周法官,你不认识我了?我是秦家坪村的老黎呀!”。我顺着声音望去,只见菜市场门口左侧站着一男一女,年纪50多岁。看着我茫然的样子,女的说话了:“周法官,我和老黎在你手里打过离婚官司呢。”
“啊,是你们俩口子呀”。我的思绪一下回到13年前,那时我在一个山区法庭工作,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就是眼前这对夫妇。男的刚服刑回家,女的便向法庭起诉要求离婚。我清楚地记得老黎收到传票时那一脸绝望的表情。
答辩期满后,我在法庭开庭审理了这桩离婚案子。法庭上,女方陈述,结婚多年来男的稍有不顺,便对女方拳脚相加。“法官,我真是被打怕了。他服刑这几年,我还消停些。你们一定要为我作主啊!”老黎则反复向女方认错,说服刑三年多,受到政府的法制教育,知道自己错了,请你一定给我机会。女方依然要求离婚,态度坚决,当庭调解没有达成协议。
庭审结束后,我把女方留下来谈心。谈话的内容大意是:你们夫妇自由恋爱,婚姻基础较好,希望能够珍惜这段感情;老黎服刑几年,政府对他进行了法制教育,知法懂法后,相信他一定会遵纪守法;老黎服刑期间,你一个人含辛茹苦,养育孩子,赡养老人,他肯定对你心怀感激,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对你;现在你们的孩子还小,离婚后对子女成长不利,要多替孩子考虑。再说,老黎刚回归社会,你这样一离了之,让他妻离子散,他可能破罐破摔,自暴自弃。
过了几天,我在三景乡办案,遇到在乡里开会的秦家坪村支书老覃。我向老覃介绍了老黎夫妇离婚案件的审理情况,请他帮忙做女方工作,尽量让他们两口子和好。老覃满口应承。
又过了十几天,老黎夫妇一起来法庭,递交了老黎的保证书和女方的撤诉申请书。临走时,女方撂下一句话,“周法官,这次我是看在你和覃书记的面子上撤的诉。老黎要是还象以前那样待我,半年以后,我再来找你们”。
一年过去了,老黎的爱人没来法庭起诉。1999年冬的一天,我和同事小秦到秦家坪办完案,已经下午四点多了,我和小秦准备到三景乡秦坪办事处借宿,路过老黎家门口时,老黎两口子正在门前场子里锯木柴。老黎老远就看见我们,热情地招呼我们歇歇脚、喝口茶。攀谈中,我们了解到老黎两口子感情还好,只是上有老下有小,日子过得有些拮据。“这不,我们在自留山上砍了些耳杆子,明年开春点几棚木耳换钱呢”。我们与老黎夫妇告别时,老黎的爱人说,“周法官,你们今天办案路过我的门口,吃顿饭再走。条件是差点,但一顿饭也饿不坏你们”。见我们执意要走,老黎说,“我知道你们瞧不起我。要是瞧得起,吃饭后我打火把送你们到办事处”。话说到这个份上,我和小秦商量了一下,决定留下来在老黎家吃顿饭。男人生火、女人摘菜、洗菜,一个多小时的工夫,一桌饭菜就摆上了饭桌。老黎取出自己酿制的包谷酒,盛情难却,我们端起酒杯,祝老黎夫妻恩爱,日子越过越好。酒过三巡,老黎打开了话匣子。“周法官、小秦,我给你们说实话吧,去年刚收到法院传票那会儿,我绝望了,连死的心都有了。感谢你们给我们夫妇做调解工作,才让我们一家团团圆圆”。女人说:“还说呢,到现在还跟着你过穷日子”。小秦说:“你看你们现在夫妻恩爱,又身强体壮,只要勤劳,不愁没有好日子过”。吃罢晚饭,老黎打着火把把我们送到两里开外的办事处。
过了一年多,我离开了法庭,回到县城工作。一晃十多年过去了,我再也没有见到老黎。没想到今天在这里见面了。
我关切地询问老黎家里情况。老黎告诉我,母亲已经过世,女儿出嫁了,儿子结婚后小两口在外打工,自己和爱人在家带孙子,家里盖起了三大间砖木结构的房屋,日子过得舒心多了。“我和老婆在家里还种了两亩多地的反季节蔬菜,每年纯收入不下万元呢。这次来县城就是给菜市场送西红柿,顺便把上回的货款结回去。”
我邀请老黎夫妇到家里作客。老黎说,这次就不麻烦你了,两岁多的孙子还放在邻居家托人照看呢。告别时,老黎一再让我有机会再到他家看看。
看着老黎夫妇远去的背影,我顿生感悟:依法办案固然是法官的职责所在,而与执法办案相关的社会责任或许是法官更重要的职责。老黎犯罪服刑,还对妻子实施过家庭暴力,妻子请求离婚,无可非议,可不能就这么一判了之啊,因为这对刚服刑归来看到重生希望的老黎来说又将是一次打击。为了让老黎重归社会,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感受家庭的温暖、亲人的关怀。于是找当地的村支书再次作老黎妻子的工作,最终我们的努力收到了效果,老黎一家团圆了。
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考虑裁判的法律效果,还要兼顾裁判的社会效果。许多案件,比如离婚、赡养、邻里纠纷等,如果为了省时省力省事,端坐公堂,一判了之,却可能毁掉一个当事人,甚至毁掉一个家庭,破坏原本可以修复的社会关系。在基层办案这么多年,我感触颇多,农民朴素的道德意识,简单的生活愿望,让人感慨。他们的要求不多,他们的故事琐碎却又牵动人心。作为基层的办案法官,要常怀为民之心,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弄清案件前因后果,综合考虑案件的各方情况,多做调解工作,才能把案件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