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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无声处显本色

时间: 2006-11-06 17:33 来源: 本院




   襄樊法院网讯(作者包宗成 摄影向斌编辑王洪 )10月26日,在重庆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表彰会上,枣阳市法院司法行政科科长孙延峰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喜讯传来,枣阳法院的干警们不无感慨的说:“孙延峰获此殊荣,当之无愧!”

  2000年初,孙延峰同志从人大机关调入枣阳法院工作,先后担任司法行政科副科长、科长。此时,枣阳法院在两庭建设、干警宿舍楼建设方面虽然迈入全省法院前列,但却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压力。面对挑战,孙延峰同志没有退缩,在这个出错容易出彩难的岗位上,他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满腔的工作热情,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契而不舍工作精神,开拓进取,求实创新,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为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其它各项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障和良好的后勤服务,赢得了全院干警和上级组织的好评。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1年被襄樊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2002年被襄樊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04年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同时,他所领导的司法行政科,还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聚财理财是好手

    2001初,通过竞争上岗,孙延峰同志担任了司行科科长。为了缓解沉重的债务负担,打破枣阳法院在办公、办案、干警工资福利经费和偿还欠债上面临的举步维艰的困难局面,为院党组分忧,孙延峰同志积极寻找对策,在认真分析情况后,提出了多方争取经费和调整稳定债务结构两大解困方案。方案易定实施难。“向谁要钱?能要多少?”孙延峰同志一直在苦苦思索。他不等不靠,跑市委,找政府,上襄樊,下武汉,进市赴省,反映情况,寻求理解和支持。在他的奔波下,省市财政很快为枣阳法院拨付计划外资金30万余元,同时,还争取到市政府将法院召开公判会的财政拨款从每次3000元的标准提高到1万元。2002年初,孙延峰同志根据地方财力捉襟见肘、计划外财政拨款杯水车薪的实际情况,深思熟虑后,又大胆地提出了向中央财政争取资金的设想。在院党组大力支持下,他通过市、省计划发展局迅速向国家计委提交了请求拨付120万元项目资金的申请,并踏上了漫漫的争取经费之路。为了争取经费,烈日酷暑中,当人们躲在阴凉处、空调屋避暑时,号称“火炉城”的武汉留下了他奔走的脚步;为了争取经费,当非典的阴霾尚未散尽的时候,首都北京又见他匆忙的身影;为了争取经费,他踏破铁鞋,一遍又一遍地找自己的老战友、老领导,不厌其烦地往返于省市京城的相关部门。精诚所至,金石为开。2003年10月,国家计委终于批准了枣阳法院70万元的项目资金申请,并陆续拨付到位。几年来,孙延峰同志先后为枣阳法院争取到计划外经费累计达100余万元,有力地缓解了法院经费紧张的局面。

  与此同时,孙延峰同志针对枣阳法院原有债务过于分散、债权人数量过多导致债主不断上门要帐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从调整欠债对象入手,在调整、稳定债务结构上下功夫,积极与当地农业银行协调,争取到133.5万元的贷款支持,及时偿还、化解、转移部分债务,使债务相对集中在少数几个有实力和承受能力的数额较大的债权人手中,使法院的债务结构逐步趋于稳定合理。  

    孙延峰同志不仅在为法院争取经费、聚积财源上是“好手”,在理财、用财上更是“好管家”。为了把院党组“增收节支”的理财思想贯彻落实到实处,他心甘情愿地当起了“黑脸包公”。经过调查研究,他主持修订了涉及财务、车辆、水电、通讯、招待费等项目的一系列更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并严把财务审核关,执行制度不徇情,凡是违反规定超标准支出燃修费、招待费等不合理费用的,一律不予审核报销,有效地从源头上堵塞了漏洞,节约了财力。2001年,针对全市各乡镇实行“零户统管”后,法院对各派出法庭的财务管理职能严重弱化的实际情况,他果断提出了加强法庭财务管理,实现全院财务统管的目标。他带领财务人员对各法庭的财务情况进行认真的审计,及时锁定了法庭债务,使法庭财务管理一度混乱的局面得以迅速扭转。2004年,在年度财务审计中,他发现一法庭负责人擅自提高招待费标准,全年累计超支3000余元。不少同志劝他:“都是一个院的同事,再说花的又不是你的钱,马马虎虎过去算了”。但他不为人情所动,在给院党组的审计报告中如实反映了这一情况,院党组及时对该庭负责人作出了严肃处理,并从其工资中扣除了超支费用。经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枣阳法院的财务状况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不仅保障了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而且偿还外债达320万余元,较好地解决了过去债主盈门,影响法院正常工作秩序,损伤法院形象的问题。

               后勤服务春意浓  

  积极主动地为审判工作服务,为干警服务,为法院发展服务,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能。孙延峰同志时刻牢记服务宗旨,带领全科人员,以“干警利益无小事”和“迟到的服务就不是好服务”的服务理念,心往一处想,劲向一处使,使枣阳法院的后勤服务工作如春风拂面,似细雨润物,时时处处洋溢着浓浓的春意。

  工作中,他坚持身体力行,对涉及全院的每一项服务工作,都要亲自抓落实。服装发放是件琐碎的事情,但因事关每个干警切身利益,每次他都是亲自去领取并参与发放,确保不出差错;车辆的更新及牌证的办理手续复杂,但为了更好地保障审判工作的需要,他上下奔走,不厌其烦地跑手续、办牌照、筹经费,先后为全院各庭室办理警、民用车牌10余副,节约办证资金10万余元;干警房产证的办理耗时费力,他千方百计地争取各项办证优惠,为干警减免办证各项费用8万余元。还有几个家属院的水电维修工作,只要干警有需要,他总是保证并安排好维修人员随叫随到。

    在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上,有人说孙延峰不尽人情,“抠门”,但在事关干警的工资福利待遇上,孙延峰却舍得花钱。凡是国家政策给予的工资福利待遇,他都要想方设法挤出经费予以全额兑现。2004年,他针对干警工作性电话费支出较大的实际情况,争取到上级领导的支持,对全院干警每人每月定补电话费50元;2002年至今,每年都向干警发放20天至一个月不等的“安全文明单位”奖励工资,仅此一项,每名干警就增收1000余元。

    在改善办公条件、添置现代化办公设备上,孙延峰同志更是不遗余力。先后争取资金30万余元,在立案大厅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在各个审判庭安装了空调和监控设施,数码摄像机、照相机、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也从无到有,现在机关各庭科室及基层法庭都配备了电脑,局域网建设也在紧密锣鼓地安装中,全院干警无不欣喜感受到这些现代化设备为其工作、学习带来的方便与快捷,无不深切地体会到法院细致周到的后勤服务为其生活带来的便利和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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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洪    

文章出处:枣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