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看法院|《人民法院报》:襄阳中院为主动请战抗洪法警记功
时间: 2021-08-01 11:34
来源: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王洪 通讯员徐倩)7月26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南漳县人民法院法警王宇、刘俊豪记个人三等功。
据悉,7月20日,南漳县法院执行局法警王宇和刘俊豪二人途经河南鹤壁、安阳等地执行公务,被暴雨困在安阳县。他们主动报名参加了安阳县辛庄防汛救灾的任务,同解放军战士们一道,奋战一夜,出色完成了巩固堤防任务,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王宇和刘俊豪继续在河南安阳、周口调查核实4起被执行人财产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