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巡回审判服务“到家” 以案释法“接地气”
10月29日,宜城法院雷河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大山深处的刘猴镇新垱村村民广场,审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以“接地气”的审判方式,使新垱村民“零距离”感受庭审。
贾明江和谢国强均为刘猴镇新垱村3组村民,2018年7月17日7时许,谢国强驾驶二轮摩托车沿刘猴镇新垱村村村通公路由北向西行驶,与对向行驶的贾明江二轮摩托发生碰撞,造成二人受伤及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贾明江被及时送往医院抢救,并住院治疗14天。后经交警大队认定双方对此事故负同等责任。原告认为,摩托车为机动车辆上路应当购买交强险,而被告谢国强未购买,故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责任比列进行分担赔偿。请求法庭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因交通事故受伤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2万余元。
承办法官李鹏程考虑到交通事故案在农村普遍存在,且该案较为典型,到案发地审理不仅可以起到良好的宣传引导作用,而且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有效减轻群众诉累,便将审判庭搬到了新垱村村民广场。庭审前,李鹏程法官以“接地气”的语言通过以理释法,以法明理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为乡亲们现场“以案释法”;庭审后,雷河法庭法官针对此类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对现场的旁听群众进行讲解,并耐心地解答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让司法公开走深走实,让巡回审判可亲可近,让依法治市深入人心。
巡回法庭是连接基层人民群众的桥梁。今年来,宜城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诉源治理,以巡回审判为平台,举办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送法进乡村(社区、校园、企业)、以案说法等活动,为辖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继上周送法进校后,此次的巡回审判,是宜城法院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举措,宜城法院以巡回审判方式解决群众难题,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方便群众诉讼,切实开展普法宣法,服务依法治市,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