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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0后两男子冒充“苗医”给人治病,襄阳多名市民被忽悠

时间: 2018-09-13 10:38 来源: 樊城法院

悬壶济世,树德行善,救人于危难是医生的传统美德,但市民不可不警惕一些四方行骗的“医生”,需要看清他们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樊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两名男子冒充“苗医”给人治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有期徒刑七个月,各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7年10月20日,80后温某、95后姜某伙同伍某、王某、胡某等人在襄阳市襄城区环城西路某菜市场行骗,由温某摆摊冒充苗医,姜某及其他人员通过免费发放可以治疗风湿、关节炎等病的“药酒”,将被害人夏某、汪某、李某、周某骗至温某处听课。温某诱骗他们在手部涂抹“百花百草霜”(主要成分为电解液),并吃下“断根药”(实为六味地黄丸),接着温某等人向他们索要500元一粒的“断根药”药费,并威胁不给钱就不提供解药,被涂抹的手部就会溃烂。接着温某安排姜某等人分别跟着被害人夏某、汪某、李某、周某回家取钱或到银行取款,从而敲诈夏某5500元、汪某170元、李某20元。伍某在跟随周某回家收取2000元药钱的途中,被其家人识破后扭送公安机关。案发后,温某的亲属分别向被害人夏某、汪某、李某退赔了全部赃款。

樊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温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温某、姜某敲诈勒索被害人周某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温某及其亲属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两被告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