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7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磊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践行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锤炼过硬队伍,为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成势见效,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襄阳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