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三法院委托执行,谷城法院火速办理
“谢谢贵院执行人员对我们法院执行工作的大力支持,解决了我们执行工作中的难题,没想到当前湖北疫情非常严峻的情况下,这么快就查、控到了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情况,为你们执行人员点赞!”浙江省南浔区法院干警通过电话表达了对谷城法院的感谢。
3月1日,谷城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陆续收到了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委托执行调查函等相关材料,请求协助对被执行人在谷城辖区内的不动产进行查询、查封。
为了便于当前疫情防治防控期间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不动产采取控制措施,早在几天前,谷城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明海就与谷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就做好当前查控、协助执行进行沟通,希望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在疫情期间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的不动产进行查询、查封、续封等强制措施。
执行人员陈会军在接收到上述3个法院委托执行函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谷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人员。由于受疫情影响,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尚未正常开放工作,陈会军便提前电话联系该中心工作人员,与其预约办理查、控等法律手续时间。最终在工作人员的支持配合下,顺利地完成了对委托法院需要采取的查、控等执行措施,对申请执行人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为了不耽误第二天疫情防控点的值守工作,执行人员陈会军又立即赶回法院将查、控结果及时反馈给了委托法院。
疫情防控期间,谷城法院秉承全国法院一盘棋理念,充分利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助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积极协助兄弟法院办理委托执行事项,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