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 | 跨省“追车记”
这辆车我找了好久,一路上跑了几个省花了不少住宿费和路费,非常感谢法院对我的案件给予了高度重视和认真处理,成功将我的车追回!
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南漳法院执行干警两次跨省前往湖南省邵东市,与当地法院密切合作,成功扣押并带回申请人被几经转手买卖的车辆。申请人对执行干警的专业素养和努力付出深表敬意和感激之情,特意准备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
2022年,唐某将自己名下一辆汽车以30余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敖某,双方签订《二手汽车买卖合同》,约定敖某支付首付款50000元,下余的款项敖某自2022年5月起,每月分期支付6268元给唐某,直至还清。合同签订当天,唐某将车辆及证件一并交付给敖某,但敖某迟迟未支付首付款,每月也未还款,并玩起了失踪,该车一直未过户。
唐某尝试通过自己的方式寻找车辆,几年过去却毫无进展,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敖某归还车辆,若车辆有损毁、灭失,敖某需赔偿唐某相应损失。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得知敖某在拿到车辆后将车抵押给他人,并经他人转售。据了解,案涉车辆目前位于湖南省邵东市。
害怕迟则生变,南漳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奔赴邵东市,并与邵东法院执行干警进行会商后迅速赶往案涉车辆所在地。经过现场核实,确认该车就是案件中的案涉车辆。
邵东法院执行干警协助执行
但该车当时的购买者无法接受,并扬言如果执行干警要扣押车辆,便将车辆砸毁。
为避免购买者作出过激行为,两地执行干警反复向其解读相关法律规定,释明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的法律后果、耐心告知其救济途径。通过释法明理,购买者最后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办理了车辆扣押手续。
释法明理后,向当事人送达扣押裁定书
南漳法院执行干警按照法律规定,向购买者送达了扣押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并告知其有权在十日内向南漳法院执行局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
成功扣押车辆
办理完相关手续的执行干警返回南漳。十天后,因未收到购买者的执行异议申请书,经联络其也未给与反馈,执行干警便再次踏上了跨省执行的路程。
经与邵东法院执行局沟通后,现场交付案涉车辆,执行干警妥善带回南漳后交付给申请人。
此次异地扣押工作的圆满完成,不仅体现了两地法院执行干警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也彰显了兄弟法院紧密配合的协作精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南漳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大局意识,着力同兄弟法院形成紧密有效的执行合力,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