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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榜“襄阳楷模”,人民法院报整版报道,这位优秀女法官你认识吗?

时间: 2019-01-21 18:05 来源: 襄阳中院研究室 谷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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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晚,“榜样的力量”2018“襄阳楷模”致敬礼隆重举行。谷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王新雯光荣上榜。

王新雯从事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二十多年来,审结案件3000余件,无一起差错、无一起信访缠诉,无一起发还改判。她先后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三八红旗手”、第一届“全省最美基层法官”、“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被湖北省高级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她用自己的赤诚之心谱写着无怨无悔的人生,在审判一线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她的事迹谱写出了新时期女法官勤奋、敬业、奉献的品质与风采。

王新雯担任民一庭庭长以来,不断探索、大胆尝试家事审判改革,也开启了谷城法院家事纠纷处理专业化的道路先河。由于家事纠纷中常常牵涉到“情”字,总是让人头痛:夫妻之情、父子之情、恋人之情……种种“情”剪不断理还乱,一旦产生纠纷,闹上法院后,稍有不当,容易酿成大祸。用“心”办案,以“情”待案,这是王新雯办案准则。处理案件中,她总是耐心倾听当事人意见,运用随到随调,一案多调等多方式调解,采取与上级领导、有关部门、当事人的沟通多元化调解纠纷手段,把调解贯穿到整个家事审判诉讼程序,做到案结事了人和。2016年8月23日,《人民法院报》曾以《善解人间千千结》为题,整版报道了王新雯为法律赋予温度,为当事人解开一个个心结的故事。同事们都说,王新雯见人总是一脸笑,天生有一种机智和幽默,总是三言两语就能让当事人平息怨气。老百姓都说,经她调解的案子,没有谁不服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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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雯带领本部门探索的做法被省法院推广,谷城法院家事审判工作被设立为湖北省家事审判四家试点单位之一,2018年7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先进集体”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