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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院四项举措服务民营企业经济发展

时间: 2017-12-06 10:42 来源: 南漳法院

今年以来,南漳县人民法院针对经济新常态对民营企业发展的影响,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延伸职能作用,创新服务方式,通过拓宽服务渠道、转变执法观念、强化服务措施,努力为全县民营企业经济的发展提供司法保障。通过开展涉企业专项审判、执行活动,截止目前,受理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451件,审结358件;受理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384件,执结345件,为民营企业讨回了拖欠款4731.28万元,对作为债务人的民营企业帮助化解债务3380.4万元。

建立绿色通道加快涉企案件审理。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各类纠纷,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受理、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凡民营企业申请缓交诉讼费的,一律缓交诉讼费,今年以来,为民营企业减缓免诉讼费用95万余元。同时充分发挥调解衔接机制在解决涉企案件审理、执行中的作用,协调企业及有关部门,加强非诉调解工作,积极调动社会调解力量共同化解涉企纠纷,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

转变思路做活执行工作。在办理涉及企业诉讼的案件时,采用灵活多样的执行思路,以多维度的视角综合考虑全局问题,权衡各方利益关系,从相关当事人最核心的利益诉求出发,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原则上采取“活封活扣方式”,尽量不查封企业生产设备、生产用机动车辆和经营帐户,尽量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对企业为债权人的案件,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尽快帮助企业收回债权,盘活资金。对企业为债务人的案件,在涉及企业经营和生存发展等重大情况时,坚持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不损害相对方正当权益实现的前提下,采取“放水养鱼”、“寻求第三方支援”等方式处理矛盾纠纷,尽量减少诉讼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消极影响。

主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建立了员额法官“一帮一”帮扶企业制度,41名员额法官对县内42家重点民营企业开展帮扶活动,深入民营企业实地走访调研,了解民营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通过走访,做到送法上门,有效帮助企业预防化解经营风险,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建立良性协调沟通机制。先后召开了服务困难企业、保险企业和金融企业座谈会,加强法院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就如何更好地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为金融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进行了交流,同时,为民营企业更好地参加诉讼活动提供了司法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