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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争斗终和解!襄阳中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一起信访积案!

时间: 2026-05-07 15:42 来源: 襄阳中院

近日,随着一纸和解协议落地履行,缠绕两家企业长达八年的连环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襄阳某机械公司占用的厂房被清空,升级改造工程顺利启动;而曾经深陷债务危机、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的某印务包装公司,也得以拉走电缆设备,卸下沉重的诉讼包袱。这背后,是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从一团乱麻中抽丝剥茧,借力契机、释法明理,用一场精准的调解让“和则双赢,争则双败”成为现实的生动实践。

 

案起:

强制腾退留下“尾巴”

 

本案要从2018年说起。当年,襄阳中院在执行湖北襄阳农商行与某印务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8年1月依法作出(2016)鄂06执186号执行裁定,将被执行人某印务公司名下位于襄阳市高新区抵押厂房及设备,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农商行指定的接收人——襄阳某机械公司。

2018年8月,法院组织大规模强制腾退行动,将被执行人某印务公司的原有物品全部清退,厂房顺利交付某机械公司。然而,腾退过程中发现一个棘手情况:现场有相当一部分物品并不属于被执行公司,而属于案外第三人——某包装公司。当时,该包装公司相关人员始终拒绝露面接收物品。为保障其财产不丢失、不毁损,执行干警只得将其物品逐一清点,集中封存于办公楼一楼仓库内,并明确交由新的厂房权利人某公司暂为保管。

孰料,这批暂存的物品,竟成为日后蔓延八年之久的“战火”引信。

 

纠缠:

八年诉讼演变为“意气官司”

时光流转,三年已过。2021年,一直处于“失联”状态的某包装公司突然现身,向某机械公司提出要拉走当年遗留的设备及杂物。某机械公司当即表示,三年来代为保管仓库物品,产生了相应的场地占用、安全管理及保管费用,某包装公司必须先行交纳保管费,才能将物品拉走。

某包装公司拒绝交费,并声称某公司在保管过程中丢失了其中大部分设备,价值约170万元。一怒之下,该公司将某公司诉至襄阳高新区法院,要求赔偿丢失设备损失并返还剩余物品。此后,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双方围绕“有无丢失、价值几何、保管费该不该交、责任如何划分”等问题各执一词,一路缠斗。与此同时,双方还各自不断赴省进京信访、反复控告,某机械公司则另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保管费并对剩余物品强制腾退,某包装公司亦不停要求某公司赔偿并拉走遗留设备。一起原本不算复杂的保管纠纷,硬生生衍生出一连串诉讼、执行、信访,两家企业就这样整整斗了八年。

时间跨度过长,强制腾退时的物品清单、影像资料也难以完整还原当时的状况,法院查明客观事实困难重重。长年累月的官司已经让双方积怨深重,案件从最初的经济纠纷,完全演变为“意气官司”——某包装公司坚持“少赔一分不行”,某公司则放话“想拉走一件没门,拖也要拖到底”。争到后来,双方几乎忘了起因为何,只剩下“非要争个输赢、出口恶气”的执念。

 

破局:

法官巧抓契机,释法明理定分止争

面对僵局,市中院执行局下定决心化解持续八年的信访案件。执行法官没有机械推进程序,而是沉下心来细查卷宗、反复走访,寻找化解的可能。经过深入研判,案件的两个潜在“转机”逐渐浮现:其一,某机械公司正在筹划厂房升级改造,急需占用存放杂物的仓库,有强烈愿望早日清空现场;其二,某包装公司因多年债务纠纷早已陷入经营困境,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公司基本处于停摆状态,其真正急迫的是尽快恢复正常经营,并迫切需要法院协调银行解决信用和债务问题。一方急着要厂房,一方急着要解绑,基础需求已经浮出水面。

执行法官捕捉到这一契机,果断转换工作思路,将工作重心从“判断谁输谁赢”转向“满足核心利益”。法官首先“释法明理,抽丝剥茧”,给双方一笔一笔地算清责任账:当年法院强制腾退并集中封存物品,某包装公司明知情况却长达三年不主动接收,对物品长期搁置甚至可能发生的损耗负有主要放任责任;而某机械公司在对方后来明确表示愿意交纳部分保管费的情况下,仍然阻止其拉走物品,对后续损失扩大以及保管费用累积也存在一定过错。责任不是单方的,如果非要掰扯到底,双方都难以全身而退。

随后,法官组织双方到现场实地查看。尘封已久的仓库打开,所谓“被丢失的价值170万元设备”,现场所见多为锈迹斑斑的报废器材和日常杂物,仅有一批电缆设备尚属完好,整体变现价值十分有限。法官适时点破症结:“你们争了八年,为的就是这堆废铁和杂物,就算全部变卖,可能还不够这些年打官司的律师费。再争下去,只会把两家企业都拖垮。和则双赢,争则双败。”现场顿时陷入沉默。法官又分头做工作,对着包装公司分析:继续纠缠,法定代表人的限高措施不知何时能解除,银行债务更无从化解。对着某机械公司劝说:厂房升级改造在即,把仓库白白耗在无限期的官司上,损失的可是发展机会。一席话说得双方逐渐冷静下来。

 

言和:

包袱变活路,案结事了

经过多轮背靠背、面对面调解,双方最终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某包装公司拉走仓库内最有价值的电缆设备,剩余的全部杂物及老旧器材归某机械公司自行处理,以此抵扣历年累积的全部保管费。某机械公司放弃保管费的追索,并保证积极配合完成仓库清场。所有信访、诉讼、执行案件也一并撤回,多年的信访随之息诉。

为防止夜长梦多,执行法官在双方签订协议的同时要求立即清退,电缆设备被装车运走,某公司随即组织人员清理仓库杂物,封闭已久的厂房顿时通透起来。某包装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卸下重负,准备在法院协调下与银行进一步沟通债务化解方案。至此,这起由2018年执行案件衍生、贯穿八个年头的连环纠纷,终于实现“一案解多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厂房重新响起机器声,彻底走出诉讼泥潭的企业负责人感慨不已:“是法官让我们从死胡同里走了出来。”承办法官则说:“很多长年诉讼,争到最后争的就是一口气。法官要做的,就是在法律框架内,把‘争气’转化为‘算账’,把对立扭转为对话。只有找到双方核心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正是襄阳中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深化执行难问题综合治理的缩影。从抽丝剥茧斟酌历史责任,到借势企业现实困境寻找突破口,再到最终促成利益交换与心理纾解,执行法官以高超的调解技巧和极大的耐心,让法理与情理交织,让公平与效率并行,充分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司法智慧与担当。

 

个人简介

案件承办人

台换蓝

襄阳中院执行局执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