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懈奔波的执行“铁人”
——李爱民
李爱民,男,中共党员,1974年生,2001年进入襄州区法院工作,现为该院执行局执行员。在该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李爱民是当之无愧的“急先锋”。连续三年,他都是襄州法院执行局承办案件最多的执行员,每年办理执行案件近200件,平均每个工作日办案0.8件。
数据背后,凝结的是李爱民多年来埋头苦干的汗水。一次,李爱民接到了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因某小区部分业主未缴纳物业管理费,某物业公司起诉到襄州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业主按合同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判决生效后,仍有部分业主拒不支付,于是这39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这一系列执行案虽然案情相似,但对于执行员李爱民来说,还是要一件一件来办。光执行通知书的送达就是相当大的工作量,被执行人在本地的,他多次上门寻找、做工作;被执行人在外地打工,他也不厌其烦,一个个打电话敦促他们主动履行义务。在李爱民的努力下,这批案件很快全部执结。
襄州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建刚这样称赞他:“李爱民承办的案件最多,并且执行质效高,谁的案子也没有他多。”李爱民则说,在法院工作17个年头了,要数这两年最忙、最累,但也最充实、最有意义。五个“最”字,是在执行攻坚中勇担重任的李爱民的最好写照。
采编稿件时,笔者联系李爱民,想为他拍摄两张工作照。但李爱民每天在外奔波执行,常常是下班时间后才回到院里,甚至是忙到深夜。直到三天后,才在院机关“逮”到了在电脑前忙着录入执行信息的李爱民。“案件执行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就能完成的,执行员的工作,就是在路上。”李爱民就是如此,不论日夜,他除了在办公室里忙卷宗,就是奔走在执行的路上。有些被执行人白天找不到,就得利用早、晚、星期天等休息时间去找。
面对抗拒执行的“老赖”,身材高大健壮的李爱民沉着冷静,总是果断采取措施。但隐藏在他冷峻严肃面孔之下,还有一颗柔软温暖的心。在办理一起子女抚养费执行案时,李爱民多次找被执行人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被执行人与其女儿能重拾亲情。在通过银行冻结划拨强制执行了一部分抚养费后,被执行人最终主动履行了剩余金额。
对于李爱民来说,当事人的肯定就是他最大的动力。尽管执行之路充满艰辛,但他仍愿意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做好执行员的本职工作。
李爱民不是真的铁人,但“爱民”是他作为一个共产党员的情怀,“司法为民”是他不懈追求的信仰担当,所以他不知疲倦、不舍昼夜,像一个“铁人”一样,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奋斗在执行最前线。
执行路上,一路奔走,一路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