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遗产激矛盾 倾情调解破僵局
--宜城法院调解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
老父离世留下巨额遗产,婚前所有部分口头赠与,继母和女儿能否要求分割继承……近日,宜城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通过多方调解和续庭,成功化解一起遗产继承纠纷,原告王芳琴、李萍撤销诉讼请求,与被告李民达成和解。
巨额存单引纠纷
8月6日,家住宜城市电力局家属院的李民来到宜城市人民法院,直到开庭前,他依旧十分不解,向来老实本分的自己怎么就莫名其妙地坐上了被告席,更让他想不到的是,起诉他的不是别人,正是与他父亲相伴19载的继母王芳琴。
1999年,中年丧偶的李广(李民的父亲)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丧偶的王芳琴,相处一段时间后,情投意合的二人决定结婚。虽然由于王芳琴无正式工作,李广的亲戚大都反对这门亲事。但考虑到王芳琴温柔贤惠,她24岁的女儿李萍也已在武汉立足,无需抚养照顾,李广还是力排众议,和王芳琴走到了一起。
两人婚后感情和睦,王芳琴尽心竭力地照顾李家人的生活起居,还为李广的老母亲养老送终,王芳琴的女儿生产需要人照顾,李广也毫不犹豫地陪妻子一起奔波武汉、宜城两地。
然而,今年1月李广去世后,一张余额18.8万的存折,却将原本的宁静打破,让这个其乐融融的重组家庭走到了对簿公堂的尴尬。
料理完后事,王芳琴便着手整理老伴的遗物,那张余额巨大的存单引起了她的注意,相伴19载,老伴从未向他提起这笔巨款。她像往常一样拿着存折前去取款,提示密码错误,打电话向继子李民询问密码,对方也声称不知。
觉得受到真心相待的老伴和继子欺骗的王芳琴将事情告诉了女儿李萍,在女儿的怂恿下,她一纸诉状将李民告上法院,以李广未立遗嘱为由,要求依法分割李广名下的所有财产。
互不相让起争执
王芳琴的诉讼行为顿时引起了李家人的抗议,他们纷纷指出在为李广守灵时,王芳琴已表态,李广的所有财产均由李民所有,且李广名下两套房产之一——电力局福利房已由李广口头赠与李民,王芳琴不应再做分割。
然而李家人口中的“赠与”并无任何凭证,李广生前也确实未曾立过遗嘱,按照现行法律,李广名下的两套房产和35万元存款应当全额参与分割。
从法院了解到以上情况,李家人决定发动亲友劝王芳琴撤诉,双方私下解决财产分割问题。王芳琴表示,自己也不想打官司,但诉讼前期聘请律师等费用已花费三万余元,李家人必须先将这笔费用结清,她再撤诉。
面对王芳琴的要求,李家人表示这笔钱可以直接从李广遗产中支出,他们没有异议,但当李家人再次试图联系王芳琴时,她已拒接电话,不再出面。
8月6日,法院开庭时,王芳琴依旧未到场,仅让女儿李萍和代理律师出庭。李家人见状,认为本次诉讼是李萍一手挑唆,非王芳琴真实意愿。为保证公平公正,法院遵照当事人意愿,将原告王芳琴请到法院参与诉前调解。然而王芳琴到庭后一再推脱身体有恙,拒绝接受调解,并坚称李民对父亲疏于照料,自己理应分得两套房子中价值较高的一套(电力局福利房)和全额存款。
面对王芳琴的陈述,李民反应激烈,并指出父亲病重时自己一直在床前照料,反而是父亲的继女李萍从未尽过赡养义务,不得参与财产分割。就此问题,双方不断争执、互不相让,最终不欢而散。
调解就此陷入僵局。
动情晓理促和解
考虑到本案当事双方的亲缘关系以及社会影响,法院依法遵从调解原则,积极展开矛盾化解工作。一方面,就本案争议焦点,要求当事双方补充举证;一方面,向当事双方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助其清醒认识审判形势。
10月8日,本案如期续庭,李民请来4位无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庭,分别证明了电力局福利房为生父母原单位分配,以及该房产虽未过户,但确实为父亲离世前赠与自己,并提出在分得该房产后,存款分割上可作出让步。
面对李民的举证,原告方无法提出反证,却依旧不愿在财产分割问题上进行退让。
针对这一情况,法院根据现有事实和双方意愿,再次启动调解程序。审判法官先从情感角度出发,劝说双方顾念旧情、莫因经济利益伤及感情,再从理性角度出发,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解读,合理评估财产分割预计结果和双方预期的匹配程度,并告知坚持诉讼后期可能需要承担的相应成本。
经过近4个小时的调解劝说,双方当事人终于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李民分得李广名下电力局福利房及存款13万元,王芳琴、李萍分得李广名下另一处房产及存款22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