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有风险 枣阳一女子担保成“老赖”被拘留
5月22日下午,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对借款担保人陈某珍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有力的打击了失信者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陈某强、李某霞夫妇因缺乏经营资金,于2015年6月9日向孙延忠借款8万元,并约定了利息,陈某珍为该笔借款作了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陈某强、李某霞及担保人陈某珍未偿还借款本息,孙延忠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强、李某霞、陈某珍还款。2016年12月5日,法院判决陈某强、李某霞在文书生效10日内还清借款8万元及利息,判决陈某珍负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陈某强、李某霞和陈某珍均未履行义务,孙延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收案后经多次执行借款人陈某强、李某霞,因借款人外欠款较多,无履行能力。而担保人陈某珍在与孙延忠签订还款协议后,仅履行3000元。后执行干警多次释法析理,可担保人陈某珍依然态度强硬,既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又拒绝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为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法院于5月22日下午果断出击,依法对陈某珍处以司法拘留15 日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