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襄阳“新天地”项目重整成功,法院助力重获新生
近日,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承债式股权转让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人接盘,完成襄阳新天地项目复工续建,并将在三年内按照重整计划设定的标准清偿债权债务。至此,这起因涉及重点项目而备受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也是樊城区法院办理的首例破产重整案件成功审结!
项目烂尾,雅可公司破产重整
襄阳新天地项目位于襄阳市老商业中心解放路,占地140余亩,规划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由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是襄阳市利用社会资本实施的重点两改项目。
2019年,由于雅可公司实力不足,经营不善,引发资金链断裂,工程项目全面停工。在建工程的烂尾,导致1000余户还建居民和900余户购房者的房屋无法交付,众多民间借贷债权无法实现,承建商工程款无法兑付,一时间各种矛盾纠纷相互交织,各类群体信访形势严峻,甚至有人爬上在建楼盘楼顶作出极端举动,造成重大社会风险隐患。因大量债权债务纠纷无法化解,2019年12月,经债权人申请,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雅可公司破产重整案,并指定樊城区法院进行审理。
府院联动,破解战略投资人招募难题
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的关键在于招募战略投资人。经审计,在重整状态下雅可公司剩余资产总额32.79亿元。截止破产时,负债总额高达59亿余元,未兑付债权多达2000余笔。高额的负债和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让众多投资人望而却步,加之因新冠疫情影响,房地产市场低迷,战略投资人招募工作推进缓慢。管理人先后向国内三十余家房企和投资平台推介新天地重整项目,十余家潜在的战略投资人前来尽调后均未再跟进,认为该项目商住比过高,难以获得投资收益。
由于新天地项目规划形成于十多年前,当时人民广场、解放路片区是襄阳市的老商业中心,因而结合当时实际情况,新天地项目规划了大面积的商业配套,但时代发展至今,大型商业综合体已经遍地开花,商业地产已经明显过剩,若继续按照之前的规划建设,可能会面临商业部分销售困难,投资人无法盈利。为此,樊城区法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多次向樊城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该案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阻碍,报请市政府同意变更新天地项目规划,调整商住比。
2022年10月,经过多次研究论证,市规委会同意调整新天地项目三期商住比,投资人招募工作的最大阻碍得以解决。2022年10月30日,管理人发布了第二次战略投资人招募公告,招募期结束后,仅有珠海沃盈六号有限合伙企业报名参加。经了解,该企业系国内房地产头部企业金地集团旗下的投资平台,符合招募条件,管理人最终确定其为雅可公司重整的战略投资人。
批准重整计划,破产重整迈出实质性一步
经多轮磋商,投资人与管理人最终于2023年3月签订了战略投资协议,投资人据此协议拟定了重整计划草案。按照重整计划草案,优先债权清偿率高达100%,普通债权清偿率为10%,对实际清偿金额在800万元以上的债权采取实物清偿方式,对实际清偿金额在800万元以下的债权采取现金清偿方式,分三年时间完成所有债权的清偿,在与管理人办理完交接手续后365日内完成二期住宅竣工及交付。
樊城区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该重整计划不仅能实现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民生稳定,也能借此盘活项目,最大限度挖掘和提升项目存量资产价值,从而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6月,经樊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批准雅可公司重整计划。
扫清障碍,助力重整计划顺利推进
在雅可公司管理人与投资人办理交接手续过程中,投资人发现雅可公司还有大量财产和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遂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樊城区法院经调查发现,雅可公司除了部分财产被本院查封以外,还有部分股权等资产被其他法院查封冻结,需协调其他法院解除相应保全措施。
为了顺利推进复建项目,樊城区法院积极报请市中院协调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不动产局等多家单位,于2023年7月底召开了府院联动会议,统一思想,联合印发了财产处置协调机制文件,明确了破产案件财产保全措施“应解尽解”,即对雅可公司在襄阳市的被查封、扣押的实物资产,由破产管理人通知相关单位进行财产解封,允许破产管理人申请破产案件审理法院直接裁定解除破产企业财产上设定的所有查封、抵押、质押。目前,经由樊城区法院制发协助执行通知书,投资人已顺利完成股权变更,雅可公司被查封冻结的车辆等部分资产也已顺利解封,为投资人开展正常经营创造了条件。
同时,为了促使雅可公司经营走上正轨,樊城区法院及时启动了信用修复机制:为雅可公司屏蔽失信信息,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并发函请求相关单位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完成雅可公司纳税信用、工商信用、金融信用修复,让雅可公司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不再因执行及破产案件而予以信用惩戒,帮助雅可公司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雅可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审理,是樊城区法院认真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的生动实践,在此过程中,樊城区法院摒弃“一破了之”,坚决贯彻“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原则,通过细化破产审判府院联动保障机制,引入破产重整投资人,推动复工续建,化解债务危机,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由专业化团队全力推进府院联动双向发力,全力救治有再生希望的市场主体,为企业破茧重生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