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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起纠纷 驻村法官续亲情

时间: 2018-10-11 09:10 来源: 宜城法院

近日,宜城法院郑集法庭驻村法官宜城市郑集镇何骆村驻村法律顾问联合办案,成功调解一起因赡养引起的纠纷,原告被告均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自一村一法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全市开展以来,驻村法官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居)民解决法律难题的成功案例数不胜数。

宜城市郑集镇何骆村二组村民童某今年86岁,与丈夫程某共生育子女五人,现均已成家,2008年原告丈夫程某因病去逝后,童某在本组老房屋内单独生活。自2014年起,童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由五子女共同赡养。2017年8月童某因腰椎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为方便子女照顾及就医,自2017年9月起在宜城市城区租房居住。2018年4月童某因病危再次住院治疗,期间五子女因分担医疗费、房租费及护工费发生争议。

童某委托驻村法律顾问向宜城法院提起诉讼,宜城法院驻村法官刘俊了解情况后,多次分别前往其五子女家一一做思想工作,为了更好的宣传普法,达到最佳调解效果,刘俊庭长决定采取巡回审理的方式在童某家院内开庭审理此案,当时参与旁听的有村组干部及村民近百人,通过宣讲伦理道德、法治宣传教育等,原、被告双方最终调解达成协议。

事后,根据一村一法官机制在进行案件回访时,病危的原告有专人护理,身体已逐步康复。

自一村一法官和一村(社区)一顾问相结合活动在全市开展以来,为辖区村民解决了大量的涉法涉诉案件。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宜城法院一村一法官在全市实现了全覆盖,在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均有驻村法官工作联系公示牌,上面有本人照片、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等。在各村(社区)开展定期驻点、法治讲座、走村入户等面对面的法律服务活动。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