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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出声、出效果!南漳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出庭应诉一起涉公安机关行政案件

时间: 2026-07-29 10:56 来源: 南漳法院


 语

7月14日,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吴海涛在市委专题会议上强调,要把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作为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硬性要求,健全完善出庭应诉机制和容错免责机制,让“一把手”既“出庭出声”又“出庭出效”。

推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直面矛盾、当庭沟通,真正做到出庭、出声、出实效,既能以“头雁效应”带动全体执法人员树牢法治思维,也能让群众在行政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下面,来看一则落实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的实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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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下午,南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赔偿行政诉讼案件。南漳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晖出庭应诉。

庭审中,张晖不回避争议、不敷衍诉求,直面群众关切、现场聚力解纷,以实际行动展现了行政机关尊法畏法、执法为民、尽心解忧的责任担当。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绝非简单“坐庭旁听”,而是化解干群矛盾、回应群众期盼、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抓手。本起案件源于群众对公安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提起的赔偿诉讼,虽案情简单,却事关群众切身权益,是一面直观映照行政执法水平、矛盾化解能力的“民生镜子”,具有典型意义。

庭审现场,办案法官精准厘清争议焦点,结合事实与法条耐心释法明理、居中调解,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搭建起情系民生、服务群众的“连心桥”,全力推动矛盾不仅“案结”,更是“事了、心解”,真正把纠纷化解在庭审一线。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举措,也是打通 “民告官” 沟通渠道、源头化解行政争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关键抓手。长期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行政审判核心任务,常态化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地见效,构建 “以审促治、以诉促改、以调促和” 工作模式,破除府院沟通壁垒,靶向监督规范执法,让群众在每一件行政案件中真切感受公平正义。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压紧压实府院协同治理责任,将落实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作为行政审判重点工作,推动出台全市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规范意见,以制度刚性倒逼行政机关“一把手”主动到庭、直面群众、靠前化解纠纷,力争在全市范围内扭转“告官不见官、见官多为副职”的局面,不断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效果、人民群众在行政审判中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为我市打造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