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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调解能手”们已上线!欢迎来赞|寻找身边的榜样(五)

时间: 2023-02-24 17:26 来源: 各基层法院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作风建设“实干年”活动要求,推出“寻找身边的榜样”系列专栏,聚焦全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执行能手、调解能手,展现襄阳两级法院优秀干警风采,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

“寻找身边的榜样”第五期

让我们一起来认识

全市法院10位调解能手

枣阳法院  黄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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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49件,审结339件,结案率  97.13%。以调解方式结案124件,以撤诉方式结案41件,调撤率 45.33%,一审服判息诉率 93.45%。

该同志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调少判”的工作理念,采用多种沟通方法与当事人调解,融情于法,将调解工作贯穿在诉前、诉中整个诉讼过程。对辖区内大批涉农案件通过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的方式,向农户释法说理,缓解农户情绪,有序组织农户签订调解协议,用心用情巧“调”群众疑难事,将审判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有机结合,呈现出调解和好率高、服判息诉率高、群众满意度高的良好态势。

宜城法院  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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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78件,结案168件,其中,调解方式结案110件,调撤率达70%以上。

该同志长期从事民事案件审理工作,且有多年人民法庭工作经验。工作中,她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原则,不断总结案件调解方法、技巧和调解经验,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及当事人具体情况,认真研究调解方案,大力开展调解工作。她始终相信调解的力量,虚心学习、勤于钻研,调解水平不断得到提升,平息纠纷的司法能力不断增强,为辖区社会治理、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南漳法院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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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受理各类案件254件,结案224件,调撤结案141件,调撤率62.9%。

该同志紧密围绕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紧扣“三个便于”“三个服务”工作原则,积极下沉社区、村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家事案件中,她坚持以“和”为主旋律,始终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择优选择调解策略,做到调判并举,多元化解家庭矛盾。知产案件中,她立足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的着力点,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努力做到快审快结,让当事人能快速回归到经营中去。

保康法院  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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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受理各类案件256件,结案253件,结案率98.84%,调撤率71.83%。

该同志爱岗敬业,以庭为家,扎根基层十余年,始终将审执工作作为第一要务。面对大量涉企纠纷、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纠纷,他总能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程序疏引。对于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他注重做好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透明公开程序,注重审判的实际效果,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提高司法公信力。连续多年被评为“调解能手”“先进个人”。

谷城法院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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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17件,审结209件,结案率96.31%,其中调解、撤诉案件114件,案件调撤率52.53%。

该同志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始终恪尽职守,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审判事业中。在面对农村习俗、情理与法理存在冲突对立的情况时,他耐心倾听群众诉求,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及时疏导消除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尽量将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口语化,扎实践行深入群众、现场调查的“马锡五审判”精神,及时、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案结事了,使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老河口法院  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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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受理各类案件184件,审结182件,结案率98.91%;其中,办理诉前调解、调确案件96件,调撤案件35件。

该同志长期扎根基层,恪尽职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高质高效化解了大量民商事纠纷。近年来,她带领诉服干警入驻该市人民调解中心,指导和参与诉前调解,成功调解民间借贷、劳务工资、买卖合同等各类纠纷2272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二次、个人三等功二次。

襄州法院  康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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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审结各类案件349件,调撤224件,调撤率64.18%。

该同志扎根基层26年,心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工作中秉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当调则调,凭着多年基层工作经验,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冲突调停在萌芽状态,多年来审结的案件多以调撤方式结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她力争让更多的百姓体会到法治的正义和阳光,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襄城法院  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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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执结各类案件149件,审查执行异议案件49件,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24件,合计结案532件,结案率100%,调撤案件406 件,调撤率 76.9%。

该同志在工作中不断探索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探索形成物业纠纷多元化解“三步法”,把好物业纠纷“入口关”,打好矛盾化解“暖心牌”,用好案结事了“标准尺”,这一先进经验被《人民法院报》刊载推广。她多次进驻社区,协助社区工作人员调解案件,指导制定合法合规的调解协议,推进“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纠纷解决机制,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曾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三次,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樊城法院  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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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受理家事纠纷案件214件,结案195件,结案率91.12%,其中调撤案件97件,调撤率49.75%。

该同志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公正司法,工作勤勉认真、恪尽职守。多年来,他遵循“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前提下,努力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教人、情法结合,及时消除当事人之间的隔阂,修复当事人之间的情感和信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高新法院 李蒙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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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协助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08件,审结382件,结案率93.63%,调撤案件123件,调撤率32.19%。

该同志自2018年到高新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奋斗在基层一线,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她始终坚持将案件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诉前积极协调立案窗口、人民调解工作室处理群体性的物业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等系列类案调解工作,通过诉前化解案件主要矛盾,最大限度提升办事效率、降低群众诉讼成本。诉中贯彻“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调解理念,注重调解方式,通过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审判质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