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中院助力这个著名的“烂尾楼”“起死回生”!奇迹的背后有怎样的故事?
“感谢你们的公正执法,热心为民!”,今年1月21日上午,武汉宏泰慢城企业管理中心和湖北华盟公司破产团队的负责人们,一起来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民四庭的法官们送上锦旗。
此情此景,让人很难想象九年前,这个襄阳著名的“烂尾楼”项目,停工停产数年,业主们四处奔走维权,社会广泛关注。
“这个案例是襄阳中院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襄阳中院民四庭庭长胡欣说,“襄阳市委、市政府根据府院联动机制,引入战略投资人,推动复工续建,化解债务;襄阳中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成立专业破产审判团队,全力推进;国企宏泰集团彰显国企担当,进一步发挥好国企顶梁柱作用。正是因为三方共同努力,创造了‘烂尾楼’起死回生的奇迹!”
陷入绝境 风光一时的中央公园项目宣告破产
9年前,风光一时的湖北华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打着建设襄阳市城区最高档小区的名号,投资建设了襄阳中央公园项目。然而,短短一年多时间,公司就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而债台高筑,最后被迫停工停产,成了襄阳市第一例宣告破产的房地产项目。一时间,各方债权人与企业的矛盾剑拔弩张,一触即发。2014年8月,债权人向襄阳市中院申请,要求湖北华盟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此时湖北华盟所有的“家底”只剩下未完工的9栋楼房和未开发的21亩土地以及17亿的债务。
如何审判?就成了摆在襄阳中院面前的一道难题。如果进行破产清算,那么87名普通债权人的11.17亿资金将一分钱都收不回去,而要想保障普通债权人的利益,在当时的政策条件下又几乎是毫无可能。
“当时每天都是寝食难安,我们老百姓一辈子省吃俭用就是为了买个房,如果房子打了水漂,真是天都要塌了”,中央公园小区业主谭晶告诉记者,她是在2012年底购买的新房,在2014年初楼盘就传出了破产的消息。情急之下,她和其他的业主们四处奔走,去政府上访、去房管局堵领导、到法院拉横幅.....为了维权,各种偏激的行为他们都试过。
破冰之旅 国企宏泰集团出手接盘
面对情绪激动的上访者,襄阳中院法官们一边尽力安抚受损群众的情绪,一边想方设法寻求破冰之道。为最大限度的维护华盟公司职工、购房人的利益,提高普通债权人的受偿比例,2018年3月在市政府的主导下,襄阳中院重新指定政府部门作为管理人与原华盟公司股东签订托管协议,全面接管该公司,同时,该院安排3名资深法官、1名法官助理和2名书记官组建专业破产审判合议庭,负责该项目的重整工作,协调债权人委员会同意,向社会招募新投资人。
经多轮磋商,2019年9月,宏泰集团下属的宏泰资产公司与神农架慢城康养有限公司,以合伙企业“武汉宏泰慢城企业管理中心”,出资1.8亿元代偿了原华盟公司全体普通债权人11.17亿元的普通债权,以1元对价承债5.54(不含汉江国投约3200万元利息)亿元优先债权和共益债权,收购原华盟公司100%股权,成为华盟公司唯一法人股东和新的普通债权人。“襄阳中央公园”项目由此借助于宏泰集团赋予的全新活力,以新华盟公司和襄阳“宏泰中央公园”的崭新姿态,开启了二次重整历程。
府院联动 助推“烂尾房”纾困重整
在襄阳市中院破产审判团队的推动下,不仅让购房业主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连原本无法得到任何清偿款的普通债权人也拿到了18%的清偿款,维护了普通债权人的权益。同时,通过资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清理,提请相关行政部门对抵押、查封、冻结房产进行解押解封解冻,使中央公园项目再次成为可售房源并积极推向市场,从而盘活了楼盘烂尾形成的不良资产。截止到2020年12月28日,宏泰中央公园已推出可售房源796套,实现销售627套,销售金额5.78亿元,销售回款5.23亿元,缴纳预提税款4503万元。
从2012年到2021年,等了将近十年,谭晶终于等来了交房入住,而襄阳中央公园项目普通债权人曾明生,也正式领到35万元的清偿款,“准备赶紧把欠别人的钱还了,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说起这一路的曲折,谭晶和曾明生都是百感交集、潸然泪下。
近年来,襄阳中院党组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思路,运用执转破、司法重整等方式,帮助危困企业获得新生。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93件,审结72件。积极推进襄阳天下、襄阳新天地等群众广泛关注的房地产破产案件的重整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为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