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全市法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进事迹报告会

时间: 2019-10-11 10:49 来源: 襄阳中院政治部(机关党委)

副本.jpg

10月11日下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全市法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进事迹报告会。

DSC_9755.JPG

会议由襄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建强主持,市委第十一巡回指导组组长檀峻同志、指导组成员马军玲同志出席会议,襄阳两级法院在家领导、全体干警职工参会,共同听取了襄阳法院五位优秀干警的先进事迹报告。

孙仁贵.JPG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派驻南漳县薛坪镇孙山村第一书记孙仁贵同志作报告

2016年8月,已然到了退休年纪的孙仁贵,毅然放弃闲适的生活,担当起贫困村的第一书记,扎根南漳县孙山村。三年来,他始终坚守在精准扶贫一线,全心全意帮助孙山村办实事、解难题,他和扶贫工作队从基础设施建设入手,新建了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文化广场,建起了80千瓦光伏发电站,修建通组公路,硬化道路3公里,投资达到近200万元,发展了养殖、种植与实用菌种植产业,给孙山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受到孙山村群众的广泛称赞。被评为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扶贫工作驻村先进第一支部书记。

岳伟峰.JPG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一级法官苏轶同志原书记员岳伟峰作报告

9月1日下午6时,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苏轶法官心脏骤停,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终因抢救无效于9月2日下午5时去世。年仅41岁。

苏轶法官出生于1978年2月,2000年5月参加法院工作,工作一直努力、积极,历任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二级法官、一级法官,他办案数突出,办案效果较好。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2017年被市中院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被市委组织部批准记个人三等功,2018年所承办的一件民商事案件获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因工作表现突出,被中院记个人三等功。

刘斌.JPG

谷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刘斌同志作报告

作为谷城法院行政庭唯一一名员额法官,他承办了全院所有行政诉讼案件,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615件,结案604件,结案率98.2%。他所办理的案子无一发还、改判案件。近年来,因工作成绩突出,刘斌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被湖北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被襄阳市委办政府办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被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201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曾建彬.JPG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二级法官曾建彬同志作报告

作为业务骨干,曾建彬勇挑重担,承担大量案件的审理工作,始终怀着一颗“敬民、爱民、亲民、为民”之心,不断探索,总结行政审判工作的新技巧和新方法,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总是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细心讲解法律法规与道理,尽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自己的热心、耐心、公心、诚心,以及定期回访当事人的做法,赢得当事人的理解与信任。201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何伟丽.JPG

宜城市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庭负责人何伟丽同志作报告

2017年6月,宜城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家事审判试点法院,作为家事审判改革的负责人,她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从“机构、人员、制度、程序”四大块进行工作安排,大胆创新,建立“伞式审判团队”,成立“公益心理咨询沙龙”,建设首家“家事少年维权中心”,制定了25项家事审判制度。先后获得“全国少年法庭先进个人”“全国家事审判先进个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全省办案能手”“全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襄阳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被誉为“法治路上的追梦人”。

报告会中,五名优秀干警以朴实的语言和鲜活的事例,介绍了各自工作中积累的典型经验,讲述办案故事,分享心路历程,体现了襄阳法院干警默默无闻、不求名利的无私奉献精神,现场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干警们纷纷表示先进事迹撼动人心,催人奋进,未来也将不断加强学习,立足岗位,敬业奉献。

DSC_9795.JPG

DSC_9712.JPG

市委第十一巡回指导组组长檀峻对本次活动表示了肯定。襄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建强强调,全体干警要以先进代表为标杆,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履职尽责、矢志奉献,再立新功、再创佳绩,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襄阳法院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司法形象。把参加主题教育焕发的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果,为开创襄阳市“一极两中心”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