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法院构建“三大防线”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德才机制防线。该院在大量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在认真贯彻落实“岗位目标管理”的同时,制定出台了法纪、道德和工作三条底线管理新规,把各项工作职能纳入统一规范的科学管理轨道,把各项任务指标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纵到底,横到边,上至院长,下到干警,事事有评判标准,考核结果直接同法官个人各种收益挂钩,奖罚兑现。“三条底线”还根据干警不同的岗位职责和要求,区分专业和层次,科学合理设置底线要求,并把每项内容细化,严格掌握评定标准。一是结案数量。民三、民四、行政、刑一庭、刑二庭的审判人员月平均结案不少于3件,院其余的各业务部门的审判人员月平均结案不少于4件(年龄男在55岁以上,女在50岁以上的,不低于这个指标的70%)。二是结案率。民事、行政案件结案率季度不低于60%,年度应达到85%以上,刑事案件的结案率季度不低于75%,年度应达到95%以上,执行案件的纯结案率季度不低于40%,年度应达到50%以上。三是案件上诉率及维持率。案件上诉率季度不超过裁决案件的40%,年度不超过30%,特殊类型的案件季度不超过50%,年度不超过40%。上诉率低于10%的,维持率应达到50%,上诉率在10%-20%的,维持率应达到65%,上诉率20%-30%的,维持率应达到70%。四是其它能够量化的工作,季度不低于平均进度的70%,年度不低于80%。“三条底线”的实施,是对法官核心价值观的肯定和认知,以基本要求讲质效,以工作实绩论英雄,已成为该院检测每个法官究竟为党和人民干了多少工作的新标尺。
   廉政信用防线。加强廉政建设、保持司法廉洁,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提高监督的合力和效能,不断完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激励机制。对那些被明查暗访发现违纪违规、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业外活动中有违纪行为,被新闻媒体披露或被人民群众举报,查证属实且影响人民法院和干警声誉的;工作态度简单粗暴,损害法院形象,引起当事人不满而上访,经查证属实的;上下班、开会无故迟到、早退的;参加全市及全院集体活动,无故缺席的;上班时间打游戏机、下棋、打牌的;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外出办私事未经领导批准的;开庭迟到、不按规定着装的等有损法院形象的人和事均给予严肃处理,以保证院内秩序井然的工作环境。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五个严禁”后,樊城区法院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五个严禁”的全部内容,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社会监督防线。樊城区法院积极畅通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渠道,每年年初都要制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实施计划》,定期与不定期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座谈,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并选择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社会反响强烈的以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交办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此举有效地监督了法官的审判、规范了庭审程序,又便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增强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减少了当事人涉法上访案件的发生。每年在“两会”召开后,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对收集的意见进行梳理、归纳,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全年收到5件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现已全部办理回复,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同时形成“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模式,采取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广泛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逐项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