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加速!

时间: 2021-04-13 10:35 来源: 各基层法院

自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襄阳法院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重要抓手和切入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将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成果,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枣阳法院

枣阳.jpg

近日,枣阳法院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依法判决5个子女承担起赡养义务,帮助高龄老人解决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吴老太与丈夫共生育了5个子女,因年迈身体多病,需要人照顾,但子女相互推诿,无奈之下,老人将孩子们告上法院,请求其支付赡养费。

尽管承办法官多次从法、理、情各方面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但因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导致调解无法达成协议。为此,枣阳法院遂依法判决五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吴老太太赡养费300元,直至其去世为止。

判决生效后,在家务农和在外打工的子女先后电话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服判同意履行义务。承办法官考虑到老人年事过高,行动不便,又急需这笔生活费,于是积极联系当地村干部帮忙代收,将赡养费转交老人手中。

宜城法院

宜城.jpg

近日,一面书写着“秉公执法”的锦旗由李某专门驱车从襄阳市来到宜城法院,递到执行干警手上。据李某自述,他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被执行人“赖”着不给的钱终于在宜城法院的强制执行下全部收回了。

2003年4月,李某与被执行人肖某因借款纠纷诉至宜城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因被执行人不按约履行,李某于2021年2月19日向宜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叶玉清第一时间冻结了被执行人肖某的所有银行账户,并对其采取了限高措施。执行干警凭借多年执行经验,抓住被执行人心理要害,在其消费受限情况之下,告知他若仍不履行义务,法院会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其居住地张贴公布。这时被执行人终于慌了,即主动与执行干警联系偿还了全部欠款。这份“虽迟但到”的履行行动让群众看到了法院强制执行的果敢和坚持,为民服务的决心。

锦旗虽轻,话语虽短,却载满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真情实感的肯定,接收锦旗的行为也代表了宜城法院执行局对今后每一件执行案件庄严的承诺。今年来,宜城法院执行局先后收到当事人送来的多面致谢锦旗,鲜红锦旗的背后,正是宜城法院执行局高效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的写照。

南漳法院

南漳.jpg

近日,年过七旬的申请人叶某专程来到南漳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印有“心系百姓,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干警郑元斌的手上,表达对南漳法院执行干警司法为民、执法为民的赞扬。

2017年,叶某和齐某、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齐某和王某偿还叶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齐某、王某系夫妻关系,后离异。因齐某、王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叶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询问,郑元斌了解到被执行人齐某的儿子即将就业,遂从齐某儿子就业话题入手,向其宣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让他明白,失信人员的标签,不仅会给他本人的生活造成不便,而且会影响子女的升学、就业。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齐某终于向执行人员吐露心声。

随后,被执行人齐某主动联系申请人叶某,在郑元斌执行团队的积极协调下,二人达成初步意见。年后,又经过执行人员组织双方协调沟通,齐某主动再支付叶某1万元现金,因双方系同村人,齐某自愿转让其宅基地给申请人叶某用于抵付下余的全部债务。

保康法院

保康.jpg

4月9日早上一上班,来自四川的彭某便给保康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锦旗。“柳庭长昨天一天给我打了20多个电话,中午都没休息,加班加点帮我把钱要到了。我原本计划要在保康呆一周,现在只花了两天时间,我便可安心回家了。”

2019年,彭某将随车吊租赁给保康刘某用于工地施工作业,后彭某与刘某进行租赁费结算,刘某出具了一张40000元欠条给彭某,约定2019年7月底前付清租赁费用。到期后刘某多次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彭某索要欠款无果,遂将刘某诉至保康法院。

 彭某的案件未得到解决,身在部队的儿子一直牵挂在心。2021年3月25日,保康法院收到来自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甘孜支队的函,请求法院维护军属合法权益,按法律法规给予彭某全力支持。接到请求函后,院领导高度重视这起案件,多次与承办人沟通案情,要求从全力支持国防建设、维护军人家属合法权益出发,加大执行力度。

承办人柳发奎再一次联系刘某,告知若再不履行将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同时耐心释法明理,不停打电话与当事人双方沟通多达二十余次。终于刘某认识到了错误,来到法院履行了全部案款。

保康2.jpg

同日上午10时许,保康法院综合审判庭吕刚惠也收到了一份来自千里之外的特殊快递,包裹内是远在山西运城的徐某邮寄来的一面锦旗。“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勤政爱民两袖清风”简简单单的16个字表达了当事人对法官和法院工作的肯定。

 2017年,山西徐某经某新材料公司生产混凝土外加剂车间负责人姚某介绍在该公司保康工地工作。2019年7月7日,徐某在车间工作时右臂卷入传送机的传输带受伤,构成五级伤残,治疗共花费821312.99元。2020年6月9日,徐某起诉至保康法院,要求姚某和公司赔偿损失。

为了让徐某尽快拿到钱进行后续治疗,本案从立案到判决,法官吕刚惠仅用时1个月。现在徐某已经拿到了全部赔偿款,对吕刚惠高效司法、公正裁判的行为感激不已。

谷城法院

谷城.jpg

4月6日下午,谷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到汉江边,在谷城县庙滩镇夕照街社区巡回审判被告人李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走近群众身边以案说法,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镇政府有关领导、社区干部、居民等30余人旁听了审判。

开完庭后,法官现场就该案中涉及的非法捕捞进行了一次普法教育,详细的解答了在场旁听的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普法教育受益颇多,法院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的形式太好了!

谷城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成果,通过巡回审判,将审判席搬到乡村社区、田间地头,把案件审判和法治宣传有机结合,将案件的审理过程变成普法课堂,公平正义的实现过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深受群众好评。

老河口法院

老河口.jpg

近日,老河口法院洪山嘴法庭审理了一起因“线上生意”产生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法院的积极调和下,作为供销双方的原告与被告在握手言和之余,均欣然表示以后会继续紧密合作。

2019年,做服装毛料生意的陈女士与李先生通过网络认识,成为合作伙伴,双方多次通过线上转款、线下发货的形式进行交易,合作非常愉快。随着彼此越来越熟悉,陈女士在李先生的请求下,开始采取“先发货、后付款”的形式进行交易。

然而没过多久,陈女士发现有好几次没有如期收到李先生的货款。经结算,李先生共欠货款三十余万元,遂向陈女士出具了一份“还款协议”,承诺于2021年2月1日前还清。眼看着还款期限将至,心急如焚的陈女士多次联系还款,李先生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拖。原本不想失去这一大客户的陈女士,于2月3日选择将李先生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李先生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延迟兑现货款的情况,便从稳定双方合作关系的角度着手调解。一解“法结”,再解“心结”,李先生最终向陈女士真诚致歉,并希望继续合作,并立马支付部分货款以表“诚意”,陈女士也“爽快”作出让步,放弃部分诉讼请求。随后,李先生当庭兑现货款十五万元,承诺剩余部分限期履行,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线上生意”合作照常。

当前,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正扎实推进,老河口法院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意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每一件案件办起,积小胜为大胜,以法治之力不断促进市场公平公正和交易秩序稳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