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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病老母无人养 联动调解促和谐

时间: 2016-03-28 08:55 来源: 南漳法院

“谢谢你们大老远跑来为我们家里的事儿做调解!”近日,南漳县长坪法庭联合长坪镇信访办、司法所、村委会组成调解专班及时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当事人鞠氏三兄弟在赡养调解协议上捺印后连声称谢。

鞠母今年已87岁,瘫痪在床,丈夫因病早逝,原有六个子女,也因病去世三个,现只剩老大、老四、老五。近年来,鞠母一直随老四生活,老大、老五一直没有主动给付母亲相应的赡养费,老四家中还有两个孩子,都还未成家,家庭经济负担比较重,时间一长,老四便心生怨气,认为自己付出太多,其他两兄弟却不管不问。年过完后,老四就把母亲背到老五家中,让其照顾母亲,然而老五却表示拒绝,他认为母亲年轻时照顾老四家庭多一些,应该由老四赡养母亲,老四却不接受这个说法,兄弟间的矛盾由此产生。老四一气之下来到长坪法庭,准备以母亲的名义将老大和老五告上法庭。

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件属于家庭纠纷,如果将自家兄弟告上法庭,即便最终能胜诉,但亲人之间的感情也许再也无法修复,因此法官决定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来化解该矛盾。为了使调解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法官及时与镇上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组成调解专班共同化解纠纷。

当调解专班与三兄弟释法明理、深入沟通后,三兄弟的态度缓和下来,同意了“母亲随谁生活,另外两兄弟须按时给付生活费”的初步方案,但随之又在“母亲随谁生活”问题上产生严重分歧,谁也不愿意抚养母亲,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了避免矛盾再次激化,调解专班与兄弟三人反复进行沟通,通过讲事实摆道理的方式平复三人情绪。

为了让鞠母能够安享晚年,调解专班经过一番考量后再次提出调解方案:征求母亲的意见,她愿意随谁生活,谁不得再推诿。最终在征询鞠母的意见后,三兄弟达成一致协议:母亲依旧随老四生活,老大、老五每人每年给付母亲生活费2000元,医疗费用三兄弟平均承担,至此,该案最终得以解决。

长坪法庭及时主动化解纠纷的做法适应了新时期法院工作的需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当地群众普遍认识到:赡养父母是每一名子女的法律义务,不以父母有无为自己多做贡献而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