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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法院执行局加大案件执行力度 一男子逃避执行八年被抓获

时间: 2016-11-25 15:45 来源: 樊城法院

近日,家住牛首镇的汪某躲避执行8年后,被惠州市铁路公安处抓获,交由樊城法院执行法官刘勇带回樊城。面临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指控,被执行人汪某的父亲汪大爷于11月3日急匆匆将20.8万元执行款送到樊城法院执行局,后悔不已。

早些年汪某在襄阳从事货运业务,2009年年初,汪某驾驶汽车送货途中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对方一死一伤。受害人及其家属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汪某赔偿损失。樊城法院在审理此案后,判决汪某承担二受害人共计30余万元的损失赔偿。面临巨额赔偿,汪某消失不见,既不与被害人家属协商赔偿事宜,也不与法院联系。樊城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多次利用年节时间寻找汪某,但均未找到。执行法官从附近村民口中得知汪某举家搬到广东打工,但没有任何联系方式和联系地点。

今年初,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建立并全国联网以后,执行法官刘勇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汪某在银行的存款信息,但没有任何线索。于是转变思路,将其家属的相关信息逐一排查,最终查询到汪某的妻子在一家银行开过户,并有一笔存款。掌握这个信息后,该院执行局经过合议认为汪某在外打工多年,应该有一定的收入,但是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不到汪某的任何存款信息,说明汪某这些年来一直不敢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开户,是为了增加法院查找财产线索的难度,躲避执行,这种行为已经符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于是将汪某以“拒执罪”的名义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在网上追逃。今年国庆节前夕,汪某开车在惠州火车站广场附近拉生意,正巧被前来例行排查的铁路民警抓获。

今年以来,樊城法院提出了三年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加强强制执行的频次和力度,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排查力度,加强“拒执罪”的适用,通过用好网络查控措施,严格执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对“老赖”限制高消费,让“老赖”寸步难行,3000多名被执行人被列入“黑名单”,出行和消费受限,12名被执行人先后被公安以“拒执罪”立案追逃,300多名被执行人迫于强大的司法压力,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