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喜领辛苦钱
--宜城法院巧妙调解一起拖欠农民工资纠纷案
5月8日,蒋某、张某等5名农民工高兴地从老板李某手中领取到了辛苦的工钱。
2015年6月,老板李某承包了宜城流水镇的一条公路修建工程,期间请蒋某、张某等人为其运送水泥和砂石料,年底完工后,李某支付了部分运费和工资。此后,为了索要下余的工钱,蒋某和张某多次找老板李某索要,但均被李某以自己也未结到工程款等理由拒绝,甚至采取过激行为后,也无济于事。2018年,蒋某、张某等人将老板李某起诉到宜城法院。
受理案件后,法官经过开庭审理,发现被告李某还欠其他三名农民工的工钱。于是,中止了本次审理,决定将另外三人追加为本案原告。再次开庭时,法官主持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调解。一方面指出了被告李某拖欠农民工工钱的事,从法律角度来讲是不允许的,从道德伦理上讲是不对的,不仅让自己在生意场上缺乏了信誉,而且还将承担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对原告蒋某、张某为索要工钱所做出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了教育,同时引导他们遇事要保持头脑清醒,法院就是为老百姓主持公道、是为老百姓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地方。法官的一席话犹如一把“双刃剑”,让被告感到了恐惧和 ,让原告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找到了依靠。看到双方态度都有了缓和,法官趁热打铁直奔主题,对拖欠工钱的事项进行调解。考虑到乡里乡亲,原告同意在利息上予以让步,被告也表示积极付工钱。
在法官的督促下,被告李某想方设法将拖欠三年的工钱筹齐,在法官的主持下交到了蒋某、张某等五人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