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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建设年,下一步怎么干?襄阳中院给出答案

时间: 2024-05-24 10:23 来源: 襄阳中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襄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工作部署,近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六条措施》,力争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推动襄阳市各类项目顺利实施。

树立司法服务项目建设鲜明导向

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推进项目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以能动司法做实服务项目建设的主动性。要强化“一切为了项目、一切服务项目”工作意识,主动跳出法院看大局,跳出审判看发展,找准司法服务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发力点,以法治方式把招进来的商、引进来的项目服务好、保障好,切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

强化司法服务保障项目建设机制

成立服务“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与政府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对接机制,根据项目办工作需要适时举行会商,共同研究解决阻碍困扰重点项目建设的涉法涉诉问题,对项目建设可能发生的投资合作、用地用工、施工建设、投产运营等矛盾纠纷,提前做好司法应对,支持、促进、保障项目建设。聚焦市委市政府“2521”工程的实施,组织精干法官团队积极走访、靠上服务项目建设和项目企业,围绕项目引进、落地和运营开展咨询解答、风险防控和涉法涉诉问题研判,集中排解项目推进中腾地用地、引才用工、融资、贷款纠纷等实际问题。加强涉项目建设案件大数据分析研判工作,针对涉及大型企业、重大产业纠纷中苗头性、影响性问题研判,尤其是司法案件中暴露出的项目建设管理漏洞、行业监管缺位、公共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或企业发出预防和化解风险的司法建议,有效减少和避免纠纷发生。

畅通涉项目建设纠纷案件办理“绿色通道”

建立涉项目案件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开辟涉项目建设纠纷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依法强化立案、排期、送达、开庭、裁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时限要求,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不断扩大多元解纷领域,完善线上线下多元解纷渠道,利用与市工商联、金融监管部门、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建立的“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平台,在自贸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商会等地建设项目纠纷诉前化解中心和商事纠纷共享法庭,把矛盾化解工作贯穿到“立保审执”各个阶段,确保高效、依法、有序化解项目建设纠纷。

推动涉项目建设案件财产保全“双向评估”

及时有效并慎重采取财产保全,确保各类项目推进。项目单位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必须采取双向经济影响评估机制,由承办人组织涉案企业对诉讼保全措施可能对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进行实质性评估,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作出针对性防范和处置,一般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尽量采取灵活的司法手段,防止因财产保全措施不当影响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妥善审理、执行涉项目建设纠纷案件

各法院抽调骨干法官组成相对固定的审判、执行合议庭,专门负责涉项目建设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加强涉项目建设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大对违约、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保护守约方合法权益。妥善化解重大项目落地涉及的征地、拆迁、投资、合同、用工等纠纷,服务保障项目工程顺利推进;依法审理行政机关不履行合同义务、新官不理旧账等不作为乱作为案件,督促政府诚信守约,维护项目建设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严惩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干扰破坏项目建设、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高质量项目建设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强行划款等司法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发生一封了之、一卖了之的问题,力争做到案结事了,避免对项目建设造成被动和不利影响。 

压缩涉项目建设诉讼案件运转周期

强化审限内结案,严格控制涉项目建设诉讼案件审限变更。涉项目建设简单案件在2个月内审结,复杂案件一般在3个月内审结。上诉案件自上诉答辩期满之日起移送二审法院一般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上级法院自结案之日起向下级法院退卷一般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