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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扮公司高层交友行骗,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时间: 2019-07-18 09:24 来源: 樊城法院

俗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有人将自己包装的“高大上”不是为了追求美,而是想要以光鲜亮丽的外表,迷惑他人、骗取钱财。日前,樊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诈骗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4月,叶某入职某药业公司任业务员,2015年1月26日离职。任职期间,叶某开始了“包装行骗”的活计。2012年5月26日,叶某以A市人民医院药品招标需交保证金为由,向陈某借款35万元,2015年6月25日,叶某向陈某还款5万元后失去音讯。

2015年6月至2016年9月期间,叶某谎称是B市药业公司片区经理,以谈朋友结婚为名分别与王某、齐某、方某交往,虚构给A公司平账、给医院领导请客送礼等理由,骗取三名被害人钱款394844.41元。

经审理查明,叶某共骗取陈某、王某、齐某、方某四名被害人钱款594844.41元。

樊城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经查,从2008年起A市医院采购药品的流程存在向医院交纳保证金的问题,叶某向陈某借钱的理由与事实不符,且借钱后改变住所,中断与陈某的联系,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故意,叶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叶某的刑事责任。

案发后,叶某退赔了被害人齐某现金1000元,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叶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叶某分别退赔被害人陈某200000元、王某182000元、齐某120700元、方某91144.41元。(文中人物皆为化名)